小区一居室改酒店客房 物业称房将长期出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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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 10:27 中国消费网 | |||||||||
近日,阜成路绿波漫板小区(又名裕泽园)7号楼,除3层、9层、10层和个别两居室外,楼内所有未售一居全部被改造为酒店标准间,业主担心会成为“酒店人家”,与酒店房客为邻。 工人称精装现房重新装修
昨天下午,上百工人在7号楼进出,有的将数十台电视搬进楼里,有的检查房间插座。一楼大厅正在安置总服务台,每个装修完的房间里摆着同样的家具,桌子上都有便捷按键仪器,用来遥控电视、空调及灯光。 据正在干活的工人讲,这些房子原来就是精装修的,后来扒掉重新装修,改造工程已经进行3个多月。 业主称不愿把家安在酒店 对已经装修好的房间用途,业主们普遍存在疑问。 “住宅怎么可以变成酒店标准间,一楼还设服务台?”9层一位业主说。业主葛女士则担心将来该楼每天有不同的人进出,业主们的生活会受干扰,安全得不到保障。“谁会愿意把家安在酒店,”业主李先生认为,改变房间用途将会带来业主资产贬值,房子不好出售。 物业称可享酒店式服务 “这房子是按酒店式公寓用途设置的,”小区物业管理处一位女负责人称,目前改造好的这些房间当初没有卖出去,是用来长期出租的,将来不会出现每天进出不同客人的情况。但她没有说明长期出租的具体期限。这位负责人还透露,安装喷淋、楼道监控等装修的钱是物业出的,将来可以为业主们提供酒店式服务。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称,该小区最初是按公寓立项的,是公寓硬件,酒店管理。而小区开发商裕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网上公布的信息显示,该楼属普通住宅。 律师称普通住宅不得商用 “目前酒店式公寓基本上都按照普通住宅立项,普通住宅不能用于经营。”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前岭表示,该小区物业将房屋用于出租的做法是违规的。业主可将情况反映给建委等房地产监管部门,争取得到政府行政力量的干预。他建议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可在业主公约里约定“本小区住宅只能用作居住,”如果拥有这些房屋产权的开发商违反规则,则可用公约章程起诉开发商。(编辑:王彦艳) 作者:新京报张晓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