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市场 > 正文
 

小区一居室改酒店客房 物业称房将长期出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 10:27 中国消费网

  近日,阜成路绿波漫板小区(又名裕泽园)7号楼,除3层、9层、10层和个别两居室外,楼内所有未售一居全部被改造为酒店标准间,业主担心会成为“酒店人家”,与酒店房客为邻。

  工人称精装现房重新装修

  昨天下午,上百工人在7号楼进出,有的将数十台电视搬进楼里,有的检查房间插座。一楼大厅正在安置总服务台,每个装修完的房间里摆着同样的家具,桌子上都有便捷按键仪器,用来遥控电视、空调及灯光。

  据正在干活的工人讲,这些房子原来就是精

装修的,后来扒掉重新装修,改造工程已经进行3个多月。

  业主称不愿把家安在酒店

  对已经装修好的房间用途,业主们普遍存在疑问。

  “住宅怎么可以变成酒店标准间,一楼还设服务台?”9层一位业主说。业主葛女士则担心将来该楼每天有不同的人进出,业主们的生活会受干扰,安全得不到保障。“谁会愿意把家安在酒店,”业主李先生认为,改变房间用途将会带来业主资产贬值,房子不好出售。

  物业称可享酒店式服务

  “这房子是按酒店式公寓用途设置的,”小区物业管理处一位女负责人称,目前改造好的这些房间当初没有卖出去,是用来长期出租的,将来不会出现每天进出不同客人的情况。但她没有说明长期出租的具体期限。这位负责人还透露,安装喷淋、楼道监控等装修的钱是物业出的,将来可以为业主们提供酒店式服务。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称,该小区最初是按公寓立项的,是公寓硬件,酒店管理。而小区开发商裕泽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网上公布的信息显示,该楼属普通住宅。

  律师称普通住宅不得商用

  “目前酒店式公寓基本上都按照普通住宅立项,普通住宅不能用于经营。”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前岭表示,该小区物业将房屋用于出租的做法是违规的。业主可将情况反映给建委等房地产监管部门,争取得到政府行政力量的干预。他建议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可在业主公约里约定“本小区住宅只能用作居住,”如果拥有这些房屋产权的开发商违反规则,则可用公约章程起诉开发商。(编辑:王彦艳)

  作者:

新京报张晓铃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