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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云安严惩“水耗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08:23 中国质量报

  本报曾经披露的广东省云安县自来水公司利用水表作弊案近日有了处理结果。

  近日,云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该公司法人代表林善兴因合同诈骗罪和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公司另外4名成员因合同诈骗罪和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至3年。云安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因合同诈骗罪被判罚金20万元,追缴非法所得57万余元上缴国库。

  2004年8月,云浮市质量技监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发现其库存及安装给用户的水表铅封均有明显的重封痕迹,经抽检全部不合格,实际用水量的平均正偏差高达35%,存在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事实。经该局调查,2003年3月至2004年7月,云安县自来水公司的供水抄表数为2002868立方米,而销售给用户的抄表数是2712460立方米。也就是说,在没有计算管网损耗的情况下,该公司从近5000家用户水龙头上就“黑”了70多万立方米自来水。

  作者:沈 洪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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