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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商标”事件各界专家有话要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08:42 中国质量报

  在地板业,产品如标上E0,就意味着甲醛释放量每立升小于或者等于0.5毫克,是目前我国及国际对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的最高要求。所以,地板行业中如生产这个健康等级的地板通常都标示“E0”标志,证明、宣传地板的健康性指标。但是近日,一场关于E0的“商标”事件,却在地板业内掀起了轩然大波。

  2005年10月31日,德国柯诺木业在华的子公司———柯诺(北京)地板有限公司在京
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柯诺中国区营销总监杨志明表示,从11月1日起,柯诺木业集团将全面启用国家商标局核准专用的E0健康商标,同时E0商标的相关维权行动也将启动。

  据柯诺的代理律师昌孝润介绍,一些地板生产厂家未经允许,在其企业或者产品的宣传资料中,称自己生产的地板为“E0地板”,或将“E0”组合作为标志贴在产品上,这些行为侵犯了柯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公司将通过书面公函告知相关企业,要求其停止对E0商标的一切侵权行为。

  这一消息不胫而走,在业内迅速引起反应。

  一些企业表示,很多企业都把E0作为企业内部生产的一个标准。E0是公众的资源,还是专属的商标,问题涉及国家标准、商标法、行业共识、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等方方面面。大家都希望能够为自己的问题找到答案,呼吁行业尽快出台新的强化木地板E0健康标准。

  也有企业认为,柯诺从他人手中购买了“意林生态与EO图形”的组合商标,从时间和动机上就有搭E0标志之嫌,意在炒作,受到多方质疑。据悉,这个商标尚在转让过程中,柯诺目前还不是真正“意林生态与EO图形”的拥有者。

  圣象地板有关负责人表示,圣象地板今年向市场大规模推出了E0级地板,组织生产E0级地板的企业技术标准早已向广东省的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了备案,属于合法生产。圣象今后不会放弃E0这样的宣传字眼。

  E0是商标还是标准?业内为此还组织了一场关于E0的研讨会。

  已经是我国胶合板国家标准20多年第一起草人的中国林科院木材研究所曹忠荣研究员介绍说:现在的E0级是直到去年颁布的《胶合板》国家标准GB/T9846.1-9846.8-2004里面就有的甲醛释放限量的概念,标准把甲醛限量等级分成三个级别,用E2、E1、E0来表示。事实上“E0”已经是代表甲醛释放限量等级的通用标志了。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地板委员会副秘书长唐召群在发言中指出,他记忆中“E0”作为甲醛释放限量等级的标志从1997、1998年开始行业就有这样的说法,虽然可考证的标准不尽相同,但“E0”标志所代表的含义是与今天的“E0”相一致的。

  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吴丹平女士介绍说:即将在2005年11月下旬召开的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及标准审定会,其中一项议程就是审议浸渍纸层压木地板的国家标准,也就是大家比较关注的强化木地板国家标准的修订,已经考虑到要把E0等级纳入到新修订的国家标准中。

  担任过多年国家商标评审领导工作的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董葆霖主任指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11条里面的特别规定:“对于涉及本商品的功用、用途、质量、主要原料、重量、数量以及其他特性的指标和标志都不能作为商品注册,商标法第九条规定:属于公共权益的标志不能随便作为商标注册,商标法里规定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必须有区别性,如果是公用的标志就不能起到商标的区别作用。既然E0已经是木地板甲醛释放限量等级的标志,就是公共标识,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防触电符号”、“危险的警示符号”一样是公共权益的代表,代表一类公共特性。当然不能把这个标志注册了以后,让别人谁用都给钱,如果不给钱就认定是侵犯权利。

  董葆霖说:最早的E0标准发布的时间是2004年6月22日,商标在审查期间没有看到已经发布的E0标志。如果当时知道胶合板有这个标志并提出来,或者公示后有人提出来,这个商标都不可能注册成功。

  但是柯诺的代理律师表示,合法的商标理应得到法律的保护和尊重。E0是一个标识而不是标准,因此它不具有公用性。

  董葆霖认为,商标受到法律保护这是没有疑问的,而且独创性的商标会受到更强的保护,但是不够显著的商标,它受保护的程度是受到限制的,不是说注了册的商标都百分之百的受到保护。像这样E0作为甲醛释放限量等级标志的权利,属于善意的使用,法律上是不会予以追究的。这个商标不能限制企业正当的生产,正当的销售和正当的使用E0作为甲醛限量标志的应用行为。

  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更关注的是E0给他们带来的消费利益。强化木地板行业的品牌和经营者应该把生产更为健康的E0级产品,当作自己对消费者健康消费需求的责任,并以此来推动地板质量不断进步。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新的强化木地板健康标准,E0的限量值很可能定在E0≤0.5mg/L的水平上,不能承诺满足这个指标的产品将不能再称作是“E0”产品;强化木地板产品95%以上的固形物是基材,因此基材的健康等级决定了产品的健康等级,只有基材符合E0标准,产品才能真正符合E0健康标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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