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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物业费之三:开发商遗疾成物管难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 10:11 中国消费网

  小区名称:华普花园

  小区类型:高档住宅

  物业公司:华普朝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费标准:5.5元/平方米/月

  交费情况:不到70%的业主交纳了物业费

  “陷进去了,很累。”屈女士在华普花园拥有一套200多平方米的房子,但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在这套均价13000元/平方米的房屋居住了。“房子里落满了灰尘。”

  屈女士虽然偶尔把车停在这个小区,但从今年开始,她就拒绝交纳停车费,“那是因为物业擅自提高了停车费。”

  收房时间推迟一年多

  “北海、什刹海的辽阔水面、景山的郁郁绿林尽收眼底;邻近恭王府、新王府、钟鼓楼,随时品味古都文化积淀。”屈女士称,这是2000年她看到

华普花园的售楼广告书。屈女士即是被这条广告吸引,购买了一套200多平方米的房子,合同约定2002年收房。

  “我们的收房时间比合同约定的时间推迟了一年多。”屈女士称,收房时间前后推迟了三次,业主不断催促,

开发商不断道歉,最后开发商答应以物业费抵消违约金,双方的拉锯战才告结束。

  华普花园开发商方面负责协调与业主关系的工作人员常建民对此予以承认。

  游泳池卫星电视不见踪影

  “这房子我当初花了200多万,物业费5.5元/平方米/月。”屈女士说,本以为是高档公寓服务不会差的。但是入住两年来,公寓天然气一直不能使用,热水经常不热,原先售楼广告里宣传的会所、游泳池、可视门禁系统、卫星电视不见踪影。

  “没有这些设施,怎么称得上高档公寓?”屈女士据此认为,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从入住第二年开始,部分业主选择以拒交物业费的形式表达自己的不满。

  今年4月份,因停车费上涨,业主与物业的矛盾爆发。

  “原来80元的停车费,现在一下子涨到730元。”业主崔先生说,由于不肯交纳租赁费,屈女士、崔先生等业主经常与保安发生冲突。

  对此,

物业管理处张姓经理解释,730元中有650元是开发商委托物业收取的停车位租赁费。

  常建民称,地下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产权证办下来之后,公司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地下停车位收费规定,参考周边地区的价格,制定了650元的租赁费。

  物业为开发商股东下属企业

  “我们收费是根据高档公寓的市场价定的。”对于有的业主拒交物业费,华普花园物业管理处张姓经理觉得不公平。

  “缺了那些设施,是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事情。”物业客服部李小姐称,业主收房时签了物业管理协议,就视为认可了该收费。物业和开发商之间另有协议,业主可以拿违约金来抵物业费,只要业主到开发商那里开一个收据,再拿到物业这边就可以,一般是抵一年。

  “听说物业要起诉25名欠了物业费的业主。”常建民说,但此说法没有得到物业方面的确认。常称,华普物业是华普产业集团的一个股东下属的企业,和开发商是独立的两家公司。(编辑:王彦艳)

  作者:新京报张晓玲 王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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