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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快专递拒绝使用邮票消费者状告邮局败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 10:52 中国质量报

  邮寄特快专递是否可以使用邮票作为邮资?邮局要求消费者必须支付现金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日前,北京消费者程先生因邮局不让在特快专递上贴邮票而将邮局告上法庭。

  10月24日,北京市一中院就该案做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有权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批准执行”。1990年11
月,国务院令第65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规定“邮电部可以根据本细则制定有关规章”。据此,邮电部颁布实施了《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该《规则》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资费采用交付现金和寄件人总付邮费两种形式”,因此,邮局按照此规定要求程先生在邮寄特快专递时支付现金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的规定,亦未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驳回了程先生的诉讼请求。

  作者:郭京霞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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