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回家,门缝里夹着物业管理公司送来的一张表格,统计20-45岁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情况,是否结扎上环等等。
还有一次,物业管理公司张榜告示,某地水灾,希望各住户自愿捐赠衣物,管理员将上门收取。这些事情物业管理公司做得理所当然,他们还发展出一个理论,说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延伸,自以为是地把物业管理看成是政府行政管理的神经末梢。
错了!城市管理与物业管理是两回事,城市管理是政府的公权力,物业管理是业主的私权力。物业管理是拥有私人物权的业主群体共同商议,请来的管家、保洁员、保安员的综合体;物业管理人员是替业主行使私权,管理家务的。
物业管理具有行政色彩的自我定位,造成物业管理的异化:业主请物管为自己服务,结果物管反客为主,管起了业主。物业管理公司经常与业主发生冲突;物管保安竟敢殴打业主;这些现象究其根本原因,是物业管理公司角色倒错,没有把自己的性质、身份和责任搞清楚。
物业管理公司受雇于私人,与政府无关,与居委会无关,与计划生育站无关,这些机构才是公权力的延伸。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来说,责任只有一个,按照业主意愿,把服务做好。至于业主有没有上环、结扎,这是业主的隐私,不该你管;业主是不是有爱心,愿不愿意捐赠衣物,这也是业主的个人事情,也不该你管。
近二十年来,中国人的居住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过去住单位的房子,什么都是单位一手包揽,大家习惯了被单位管着。现在,个人买了房,又被物业管理公司管着。如果碰到一个明白事理的物业管理公司,尤可说也;碰到一个二杆子的、自认为是“小政府”的物业管理公司,那就惨了。“小政府”搞形象工程,玩面子活,还爱经常开会,像过去的单位一样,没事找事把你折腾得够呛。
自己买房与住单位的房最大的区别在于私人物权,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居住方式变了,尊重私人物权的观念却没有建立。所以,改善物业管理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对业主笑得灿烂,也不是组织“夕阳红”歌舞表演队,而是首先解决物业管理的合法性:是谁选择了你,为什么要选择你?
现在好多物业管理者不是业主的选择,而是开发商的选择。房子建好了,该赚的钱赚了,然后把小舅子、大姨子叫过来管物业,继续赚管理费。物业管理成为房地产利益链条的延伸,而业主却无法有效地从一开始就行使自己的选择权。
与此相关,业主自身也存在问题,即业主缺乏民主习惯和民主训练。按我理解,物业管理的难点应该是业主之间的博弈,通过博弈确定一个大家共同认可的模式,然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执行。麻烦的是,法定的业主大会通常不会有超过50%的业主参加,无法形成任何有效决议,既然你不要“民主”,那物业管理公司就对你实行“专制”。
在强调尊重物权的同时,政府也应该逐步淡出物业管理行业,交由行业协会来协调管理。政府不必干预具体行业的琐事,而是由行业形成自身的标准和规范。例如管理费收多少,这是业主和管理公司两厢情愿的双向选择,应该由市场来决定;政府大包大揽地规定一类物业收费多少,二类收多少,纯属吃力不讨好。
作者:五文弄墨◎孙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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