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布的《福建省首届旅游消费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福建近九成消费者选择旅行社出游,但逾六成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曾有过不愉快的经历。
据介绍,该调查活动由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等单位主办,福建之窗网站、福州市旅行社协会协办。
调查反馈显示,有87%的消费者曾经有过选择旅行社去旅游的经历,其中有42%的消费者表示在选择旅行社时最看重旅行社的服务质量。调查显示,旅行社在合同条款的履行上达到了85%,这反映出旅行社在不断提高诚信度。但是,消费者的反馈显示,超过半数的旅行社还是存在服务质量问题。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服务项目与广告不符。调查显示,现在许多旅行社为了招揽客源,肆意扩大宣传,误导消费。
与此同时,64%的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曾经有过不愉快的经历,其中旅游服务标准降低和擅自增加旅游费用各占了42%和36%,这些原因主要是由旅行社造成的。但是出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却只有四成左右,绝大多数消费者都是以一种自认倒霉的心态来对待的,只有两成的消费者向旅游企业和有关部门投诉。
根据调查显示,旅游三大环节即景区、酒店、旅行社成为投诉焦点。投诉景区内的配套设施不够健全的占了投诉的12%;投诉景区内的服务设施存在宰客、拉客和无序竞争现象的占24%。11%的消费者对于酒店的投诉焦点在服务质量上;14%的消费者反映酒店的配套设施不齐全。有14%的消费者对旅行社的投诉集中在产品的真实性、无序竞争、产品压价、缩水等问题上。(编辑:石淼)
作者:新华网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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