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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电动车产业发展高层论坛昨在京举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09:05 中国消费网

  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石油紧缺……我国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面临严峻课题,如何破解困局、建设节约型社会?又如何为电动车健康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环境?7月19日,由本报主办的“第二届中国电动车产业发展高层论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湖北厅隆重开幕,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凡参加会议并发言,来自全国各地的100多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家与周干峙、何祚庥、陈立泉、万钢、郑也夫、毛寿龙等著名科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电动车产业政策与市场环境、企业利益与
消费者权益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与会人士呼吁,在能源紧张、环境污染日益加剧的现实情况下,社会各界应大力扶助和支持电动车的发展,共同为电动车和谐有序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在会上引用大量数字来说明发展电动车对节约能源、缓解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他说,汽车工业是耗油大户,目前我国汽车工业的耗油量占石油消耗的1/4。2004年,我国产油1.7亿吨,进口突破1亿吨,石油消耗量占世界石油消耗量近20%,但GDP只占世界GDP的4%,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取代燃油型交通工具的电动车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另外,汽车业的发展给环境保护带来比较大的压力,电动车无废气排出,噪音污染很小,发展电动车可大大减轻环境污染方面的压力。他希望全社会重视电动车的发展,把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结合工商行政执法职能对工商机关如何促进电动车产业健康发展谈了自己的认识。他指出,相对于目前能源紧张状况来说,发展电动车产业无疑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个重要体现,工商机关要尽心尽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凡是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一定要尽快予以登记;凡是申请商标注册的,一定要尽快予以注册;对于假冒伪劣或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严惩,为电动车产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刘凡还指出,电动自行车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以及“三包”缺位和标准执行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一方面导致电动自行车的投诉量逐年增加,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三包”规定,也给各级工商、消协组织处理有关电动自行车申诉、投诉造成了很大困难。刘凡建议,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应会同其他部门尽早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从而谋求国家政策与市场环境、企业利益与消费者利益的和谐,并促进整个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报社长兼总编辑李学寅对电动自行车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表示关注。他说,一些企业为了盲目迎合一小部分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提高电动自行车设计时速,致使一些电动自行车朝着“轻骑化”、“摩托化”方向发展,导致事故频发,一些小企业采用不合格配件进行生产,也容易出现安全隐患。另外,在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回收方面,一些厂家和经销商并未采取实际行动,进行有效回收。如何尽快规范电动自行车企业经营行为,改善电动车行业政策、法律及消费环境,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使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好保护,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电动自行车“禁行”问题成为会议讨论的一个热点。与会人士纷纷指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封杀令”严重地阻碍了电动自行车的发展,应尽早废除。

  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王凤和指出,禁行电动自行车无科学依据。他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已制定电动自行车的强制性限速标准,并允许其上路,骑车人购买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规定的速度和车道上行驶就不存在不安全问题;电动自行车绝大部分使用铅酸电池,与汽车产生的尾气、噪音及电池污染相比,污染很小,而新型的电动自行车由于使用的是锂电池或镍氢电池,已不存在污染问题。国内的专家做过理论上的计算和试验,在3.7米宽的道路上,每小时通过的小轿车是3600辆,自行车则是1.06万辆,是轿车的3倍。依据上述观点,王凤和认为,一些地方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规定没有道理,应该废止。

  与会的法学专家从法律角度分析了“禁行”的不合理性。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俊海认为,消费者买了电动自行车就是为了使用,在不影响他人以及公共安全的情况下,厂商的生产、销售行为是自由的,消费者使用也是自由的。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限制了消费者选择权,侵犯了消费者支配自己财产权利的自由。他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尊重法律、尊重市场,不要干预市场,干预消费者的选择自由。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毛寿龙分析说,一些城市出台“禁行令”,除了有利益驱动因素外,还反映了这些城市道路建设状况跟不上发展,城市管理水平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郑也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教授刘欣也在会上发言,强烈反对一些城市的“禁行令”。

  会议由本报副社长兼副总编辑杨沫和主持,两院院士、原建设部副部长周干峙,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世界电动车协会轮值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清泉,同济大学校长、国家863电动汽车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万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等也在会上发言。此次论坛会于7月20日结束。论坛详细内容请见本报7月25日报道。(编辑:李旭波)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吕勇 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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