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市场 > 正文
 

中石化福建公司“加料油”引发质量投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09:04 中国消费网

  本报刊出《中石化福建公司只卖“加料油”算不算搭售》(详见本报7月11日A1版)一文后,引起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重视。福建省消委会认为,中石化福建公司的做法有强买强卖之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和第10条的有关规定并于7月15日致函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议该局敦促中石化福建公司对其不妥做法予以改正。

  福建省消委会认为中石化福建公司做法不妥的理由是,汽油为国家控制定价商品,而
清净剂目前只是部门推广使用,并非国家强制使用的商品。在福建市场占据最大市场份额的中石化福建公司只卖“加料油”,使消费者无从选择。

  据悉,中石化福建公司的“加料油”还因质量原因遭遇一波投诉潮,其中以福州出租车司机反映最甚。不少车主反映,近期福州市场上添加了燃油清净剂的90号及93号汽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汽油发臭、油耗增大、火花塞容易烧蚀”。据福建交通广播电台提供的数据,7月以来,超过50名出租汽车司机向该台投诉,目前走100公里路,至少比以往增加1升左右汽油。福州最大的火花塞批发商之一福州晋安区国航汽配经营部称,近期该经营部销售的火花塞数量是去年同期的5倍。

  7月15日,记者采访了中石化福建公司物流中心经理林苏平。林经理认为,出现这些现象与清净剂无关,而是与近期的汽油密度和原油含量不同有关。夏季,汽油的密度普遍低于冬季。同时,夏季汽车普遍开空调,司机会感觉到油耗大。近期所进的一批汽油的密度是0.71多,与往常相比偏低,但符合国家标准。而汽油味道与原油含量不同有关,不同渠道的原油含硫量、含锰量等成分都不同,这一批次的汽油芳烃含量偏高,因而有些异味。他认为,中石化福建公司成品油中所加的兆牌清净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记者从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正着手将燃油清净剂列入检测项目,并要求中石化福建公司对成品油中添加燃油清净剂是否会影响油品质量、发生不利化学反应等进行论证。据了解,国内其他省份已发现添加的清净剂未经有关政府部门检测的案例。(编辑:李旭波)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张文章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