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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爱大米》案双方和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11:13 中国消费网

  昨天,北京海淀法院审结了田传均诉杨臣刚《老鼠爱大米》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田传均与杨臣刚达成和解后撤回起诉。

  原告田传均诉称,2002年,杨臣刚收取4000元转让费后,将《如梦初醒》、《这样爱你》(又名《老鼠爱大米》)两部作品的版权永久转让给自己独家使用。但杨臣刚又擅自将上述作品转让给其他人使用。田传均认为,杨臣刚的行为违反了当初双方的约定,造成了原
告经济损失,请求依法确认两人签订的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判令杨臣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田传均向海淀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称已与杨臣刚在庭外达成和解协议。海淀法院经审查裁定准许田传均撤回对杨臣刚的起诉。(编辑:盛秀华)

  作者:北京青年报李罡 陈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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