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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被人擅自使用 画家丁聪状告杂志侵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4日 11:12 中国消费网

  因为发现自己的漫画作品被人擅自使用,著名的老画家丁聪将北京友谊光明书店、家庭医药杂志社告上法庭。丁聪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自己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0094元和精神抚慰金10万元,并公开向自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丁聪在诉状中称:1999年10月,三联书店出版了他创作的美术作品《丁聪漫画系列》
。其中《古趣图》(一集)中收编了他的漫画作品206幅,《讽刺画》(四集)收编了他的漫画作品266幅。2005年4月中旬,他发现被告家庭医药杂志社出版的《家庭医药》杂志未经自己的许可,使用了《古趣图》(一集)、《讽刺画》(四集)中收编的部分作品,并对一些作品进行了删减和歪曲篡改。

  丁聪认为,被告家庭医药杂志社的行为侵犯了对其作品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获得报酬权等多项人身权及财产权和名誉权。北京友谊光明书店销售该杂志和合订本,二被告均在未经自己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销售原告的作品,其行为均已严重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编辑:盛秀华)

  作者:北京青年报程婕 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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