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外宣布,截至6月底,我国累计注册商标达237万件。我国连续5年商标注册年申请量居世界前列。
李东生指出,1982年颁布的《商标法》建立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司法机关并行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双轨制”,即对于商标侵权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
院起诉,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给予了附加保护。二十多年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充分发挥商标行政执法网络健全、程序简便、快捷高效的优势,查处了大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维护了中外商标注册人的合法利益,也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
从去年开始,根据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要求,国家工商总局以保护驰名商标、涉外商标、食品商标、药品商标为重点,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2004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商标侵权案40171件,比2003年增加了51.66%。
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累计注册商标已达237万件,其中外国企业在华注册商标达到了42.2万件,分别来自129个国家和地区。我国商标注册年申请量已连续3年位居世界前列。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和外国来华注册商标数量的大幅增长,充分说明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是健全的,我国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是有力的,外商对我国的市场环境是有信心的。(编辑:李旭波)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贾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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