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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宣传不许“忽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 11:12 中国质量报

  从今年7月1日起,关系到保健品市场命运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与《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开始施行。前者对保健食品的注册、功能与包装做出明确规定,提高了进入门槛。后者则对规范现今光怪陆离的保健食品广告提供了法规指导。新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还首次取消保健食品注册终身制,开始实行五年一审批的动态管理。

  据央视通过新浪网进行的调查显示,参加调查的3435人被问及购买保健食品的最主要
依据是什么时,有34%的被访者称通过媒体广告;而被访者给出保健食品宣传夸大效果程度比较严重结论的占总人数的84%。从调查结果当中不难看出,一方面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的信息依据主要来自于广告宣传,而另一方面过分夸大的宣传又严重影响了消费者保健食品的信任程度。

  当前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主要危害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是商业欺诈,牟取暴利。一些不法商家以宣传保健食品的疗效为诱饵,抓住患者“有病乱投医”的心理,拿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甚至用假冒伪劣从事坑骗活动。第二个是误导广大消费者,危害群众健康。一些保健食品广告把产品吹得神乎其神,似乎服用了某些保健食品就能保证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健康。另外造成的负面作用是诱导消费者过量地食用保健品,认为获得身体必需营养的办法惟有多吃保健品。殊不知,如果变成了依赖型的消费,造成体内营养元素的不均衡,同样有害健康。

  用时下流行的“忽悠”一词来形容保健食品广告的夸大宣传实不为过。通过忽悠式的宣传,保健食品似乎成了包治百病的万能良药。如何避免消费者被保健食品忽悠,《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给出了十分具体的界定。明令禁止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的;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声称或者暗示保健食品为正常生活或者治疗病症所必需;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评比、获奖等综合评价内容。另外像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等类似的表述也被严格禁止。《暂行规定》还对保健食品宣传的“不得”与“必须”项目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规定所有保健品广告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后方可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中必须说明或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

  按照这一规定,不少保健食品广告将出局,如减肥类保健食品广告等。这些规定的出台,对于治理我国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盛行的现状有深远的积极作用。为了帮助消费者识别忽悠式广告,笔者建议,还可以借助现代化的信息渠道。比如在官方网站上公布所有审批通过的保健食品广告,方便消费者进行查询。同时,还要告诫那些专于制造忽悠式广告的“点子公司”,包括拿人钱财,为人忽悠的明星、大腕,谁迈过雷池,就给予曝光。另外,要全方位地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通过进一步规范这类产品的标识,推行生产企业资质许可等手段,以净化市场环境。

  其实对于消费者自己,避免被忽悠还有最重要的一招,那就是时刻牢记———保健品不是药品,想治病,去医院。

  作者:志 石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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