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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顾客被指“偷吃”状告超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 14:29 中国消费网

  今年50多岁的魏女士因超市服务员在公共场所指责其偷吃超市糖果,将北京某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为自己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医疗费1.4万余元和精神抚慰金5000元。日前,东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魏女士称,今年3月的一天,她和同事拿着单位发的指定购物券到某超市购物。临近中午,魏女士结账后刚走出通道,从超市内冲出一位年轻男服务员,抓住她就问,“你还有什
么没结账?”魏女士感到很奇怪,回答说,“没有。”男服务员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一块长条包装的糖果指着魏女士说:“我盯着你很长时间了,这包糖里少的糖是你偷吃的!”当时有不少人围观,魏女士解释说自己有严重的糖尿病,不可能偷吃糖。魏女士单位的保卫干部也向对方进行了解释,证明魏女士的清白,但男服务员仍抓住魏女士不放,并带她到监控室看当天的录像。虽然没有看到任何能证明魏女士偷吃糖的记录,这名男服务员还是一口咬定魏女士偷吃了糖。魏女士被气得浑身发抖,回家后出现头晕、胸闷、四肢发麻症状,第二天便住进了医院。为洗清不白之冤,魏女士将超市告到法院。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编辑:盛秀华)

  作者:北京青年报程婕 江建丽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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