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气很热,笔者往农村老家打了个电话,顺便问起电力情况,家人告知家里几乎每天都要停电,而且停电时间很长,整个晚上停电是家常便饭,而当地发达的乡镇企业却在二十四小时运转。相反,笔者所在的杭州,现在已实行企业机关让电措施,要求企业每周“停四开三”,机关空调不得低于26度。可以看出,农村电力短缺与城市对比,那是多么大的差别,我们可以想象,本来生活就单调的农民连电视都看不成,生活就更单调了。更应该想到,现在一些孩子正准备考试,晚上却只能就着蜡烛看书。
城市中政府能千方百计满足居民生活用电,将居民用电放在工业用电之上,而农民的电力消费显然更容易被忽视。在关于电力短缺的讨论中,笔者曾将电力资源配置看作宪法问题,我们需要建立一种分配规则,以维护电力配置的效率和公平。
如果辩论起来,有很多理由将会罗列出来为城市用电优先作辩护,如城市的战略重要、经济发展等等。但更真实的原因是掌握电力配置的有权人在城市,而农民作为一个大的集团缺乏游说和制约能力,电力分配中的偏好形成就不可避免了。
从政府管制的角度来看,电力的供给应当是一种普遍服务,不能因为供应给农村的成本高就收高的价格,或者提供低质量的服务和在交易时次序排后,政府管制应当将普遍服务作为管制目标。
农村电力短缺是真的短缺,收入约束用不起电造成第一重短缺,普遍服务不到位造成第二重短缺,城乡差异造成第三重短缺,电力分配次序排后造成第四重短缺。电力是一面镜子,折射出农民诸方面的困境,在致力于解决三农问题的今天,政府决策中是否该更多考虑农民利益,如果从小事做起的话,不妨在解决农村电力短缺上下些工夫。
吕明晓(浙江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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