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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协发出警示:对不公平格式合同说“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09:20 中国消费网

  日前,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出第0507号消费警示,告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善于向不公平的“格式合同”说不。

  第0507号消费警示说:格式合同是一种在交易以前由交易的一方事先制定好的一种规范式合同书。但在当前消费领域中,不公平的格式合同比比皆是,严重损害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公平格式合同大多集中在垄断领域和服务领域,以电信、医疗、房地产、汽车、旅
游、零售业、美容健身等领域居多。其中部分经营者有意设立不公平条款,误导消费者掉入消费陷阱。像“商品售出概不退换”、“所交款项不予退费”、“最终解释权”这些现象都有推卸侵权责任的情况。

  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出现争议,消费者不要忍气吞声,要理智冷静地分析并及时投诉或诉诸法律,以便将损失降到最低,要警惕格式合同陷阱,确保自身合法权益。(编辑:齐彦洵)

  作者:三秦都市报赵福生 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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