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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调解犯难 呼唤电动自行车实施“三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09:07 中国消费网

  这些日子,在位于北京市东长安街6号的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王凤和的办公桌上,一直摆放着一本《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王理事长说他在琢磨电动自行车的“三包”问题。

  缺乏“三包”投诉调解犯难

  王凤和认为,电动自行车“轻骑化”、“摩托化”倾向日益明显,许多产品不符合标准。一些企业采用不合格配件自行拼装电动自行车,质量状况堪忧。一些小厂生产了一两年后转产,导致售后服务成为空谈。这些问题集中表现为一个矛盾,那就是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如果人们对电动自行车的负面评价越来越多,长期下去将会损毁整个产业,因此,王凤和说电动自行车确实该出台统一的“三包”规定。

  王凤和的忧虑显然不是多余,来自执法部门的通报也证实了这一点。南京市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去年对南京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查显示,43个批次中合格率仅为56%,一些电动自行车质量粗糙、售后服务无保障等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因为没有‘三包’规定,我们处理有关电动自行车投诉难度很大。”面对采访,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一位工作人员发出这样的感慨。据统计,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投诉量逐年增加,其中,涉及电池和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最多。“有的电池半年换了三四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有的维修不做记录,有的找不到厂家……”这位工作人员说,由于没有统一的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找不到详细的理赔条款,调解一件电动自行车投诉,比调解一件电视机或手机投诉,往往要多花几倍的时间。

  如何“三包”各有各的做法

  对于电动自行车如何实施“三包”,不同的利益群体有不同的理解。

  这种歧义首先表现在不同企业自定的“三包”规定上。如在内容上,有的品牌“三包”范围中包含了22项电动自行车部件,有的品牌包含了24项部件,有的品牌包含了15项主要部件,有的则只包含了7项主要部件;再如承诺保修期限也不统一,对于出现自然开焊、脱焊的车架、前叉、车把、车圈等大件,有的品牌承诺2年予以更换,有的品牌的承诺期是3年,还有品牌承诺车架、前叉脱焊断裂3年内予以更换,车把、车圈、牙盘曲柄铬层起泡脱落6个月内予以调换。

  除了企业自定的“三包”规定,还有一些城市从当地实际出发出台的地方“三包”规定,如上海、宁波、徐州、连云港等地先后出台了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中国自行车协会在几年前也出台了一个供电动自行车企业借鉴参考的“三包”范本。

  各自出台的“三包”规定,与国家的“三包”规定即《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存在很多不一致的地方,如,某品牌在“售后服务卡”中规定,“三包”时限自购买日期开始计算,没有明示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不少条款更是在自行车和轻型摩托车的“三包”规定之间左右徘徊,让消费者无所适从,甚至导致不同利益群体的观念交锋,南京电动自行车“三包”风波就是典型个案。

  南京“三包”规定遭行业协会抵制

  5月31日,由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牵头,工商、质监等4部门联合出台了《南京市电动自行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暂行办法》遭到南京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抵制,当晚就宣称其会员单位暂不执行该办法,理由是其中个别条款科学性和操作性不强(详见本报6月10日A1版)。一部旨在为消费者权益着想的规定竟招来行业协会的抵制,这种事情在江苏省可谓头一遭,在全国也很少见。

  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王凤和认为,在民事权利方面,企业、消费者和行政机关,大家都是平等的。作为为广大消费者权益着想的消费者协会严格“三包”条款的初衷我们应予理解,但政府部门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能否从实际出发,多听取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意见?王凤和表示,“我还是希望求同存异,追求企业与消费者的利益最大化,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三包’文本”。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刘俊海教授认为,政府部门之所以出台规范性指导文件,说明这个产品有问题,有问题而不改进,这是不道德的经营方式,诚信株连会波及整个行业。在电动自行车领域落实“三包”,商家的义务增加了,成本自然就高了,利润也就少了。但联合抵制不是一个好办法,作为有远见和负责任的企业,不应只追求短期利益的最大化,而应追求更长远的利益。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认为,第一,根据《立法法》,电动自行车“三包”作为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应为法律所允许或由授权单位来解释,它必须充分符合现有法律比如《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第二,这种行规因为它代表各方的利益,因此它既不可能是由生产企业及其行业协会制定,也不可能是只由广大消费者及其利益代表的消协来制定;第三,鉴于此,它应由法律所允许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来制定。这位人士坦承,中消协与有关机构的确对《消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理解分歧很大,就南京电动自行车“三包”风波及彼此分歧的评论暂不想表态,不过,这位人士透露,其意见将在本月19日召开的中国电动车产业高层发展论坛上表达。(编辑:李旭波)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蒋和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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