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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声讯查分每分钟加收2元让考生窝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 09:05 中国消费网

  当前,查询高考成绩是考生及家长的一件头等大事。上海等地相继叫停有偿查分,而山东等地的教育部门依旧将分数提供给电讯商,高考学生要想尽快查询分数,就要缴纳高额声讯费,这令不少学生和家长感到窝心。

  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孔同学刚参加完高考,她想尽早知道自己的分数,就拨打了当地公布的声讯电话,电话提示说除了收取正常通话费之外,每分钟还要加收2元钱的信息费
,这样算起来比打国内长途都贵上几倍。她说自己考出来的分数,还要自己花钱查询才能够在第一时间知道,感觉很不公平。

  山东师范大学附中的刘老师说,像这样的查分收费已经有几年了,这是电信部门利用自己的垄断资源优势在牟利,将高考成绩由声讯台发布,无疑是倒卖高考分数,让人难以接受。

  济南市第二中学附近的一名电话亭老板称,绝大多数顾客打完查分电话后,对收费不满。他认为,高考分数不应该当作声讯信息来公布,且收费太高。他建议把查分的话费调成一般的市话费,更能体现服务学生的宗旨。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的权教授认为,商业机构无权插手这些公共信息,免费查分是考生的权利。权教授对这种收费方式提出质疑,考生缴纳的考试费中,包含不包含用于向有关部门购买第一时间获知成绩的服务?

  笔者在网上发布了教育部门有没有权利出售考生个人信息的帖子后,好多网友讨论激烈,其中网友“偶像的黄昏”发出一连串的质问,教育招生部门作为国家授予特权部门的机构是否有权把学生考分作为有价信息提供给电讯部门?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了学生的权益?由于教委招生办和电讯部门的特殊性这一垄断性的经营是否存在不当得利?学生和二者是否存在着严重的利益不对称关系?网友“半桶水”认为,国家已经给了相关教育部门行政经费他们没有另行收费的理由,查分收费的结果也必然被用作满足小团体利益,甚至于助长腐败。

  山东舜祥律师事务所律师苗刚认为,从法律角度讲,高考成绩属于考生的个人信息(应界定为公民隐私),在没有获得考生同意的情况下,考试主管部门没有权利自行决定将考生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否则就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学生及其家长都希望早一点知道考试成绩但教育主管部门在批改试卷完毕后,信息部门却将成绩率先公布,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及时知情权。学生及家长要通过信息台得到自己本应得到的东西,并且要支付高额的查询费,这严重侵犯了学生及家长的财产权。另外,高考查分的高额收费,是凭借行政支撑的垄断暴利行为,其收费大大超过正常电讯利润明显脱离我国价格法规的规范。(编辑:李旭波)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王照重 尹训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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