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查询高考成绩是考生及家长的一件头等大事。上海等地相继叫停有偿查分,而山东等地的教育部门依旧将分数提供给电讯商,高考学生要想尽快查询分数,就要缴纳高额声讯费,这令不少学生和家长感到窝心。
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孔同学刚参加完高考,她想尽早知道自己的分数,就拨打了当地公布的声讯电话,电话提示说除了收取正常通话费之外,每分钟还要加收2元钱的信息费
,这样算起来比打国内长途都贵上几倍。她说自己考出来的分数,还要自己花钱查询才能够在第一时间知道,感觉很不公平。
山东师范大学附中的刘老师说,像这样的查分收费已经有几年了,这是电信部门利用自己的垄断资源优势在牟利,将高考成绩由声讯台发布,无疑是倒卖高考分数,让人难以接受。
济南市第二中学附近的一名电话亭老板称,绝大多数顾客打完查分电话后,对收费不满。他认为,高考分数不应该当作声讯信息来公布,且收费太高。他建议把查分的话费调成一般的市话费,更能体现服务学生的宗旨。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的权教授认为,商业机构无权插手这些公共信息,免费查分是考生的权利。权教授对这种收费方式提出质疑,考生缴纳的考试费中,包含不包含用于向有关部门购买第一时间获知成绩的服务?
笔者在网上发布了教育部门有没有权利出售考生个人信息的帖子后,好多网友讨论激烈,其中网友“偶像的黄昏”发出一连串的质问,教育招生部门作为国家授予特权部门的机构是否有权把学生考分作为有价信息提供给电讯部门?这种做法是否侵犯了学生的权益?由于教委招生办和电讯部门的特殊性这一垄断性的经营是否存在不当得利?学生和二者是否存在着严重的利益不对称关系?网友“半桶水”认为,国家已经给了相关教育部门行政经费他们没有另行收费的理由,查分收费的结果也必然被用作满足小团体利益,甚至于助长腐败。
山东舜祥律师事务所律师苗刚认为,从法律角度讲,高考成绩属于考生的个人信息(应界定为公民隐私),在没有获得考生同意的情况下,考试主管部门没有权利自行决定将考生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否则就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学生及其家长都希望早一点知道考试成绩但教育主管部门在批改试卷完毕后,信息部门却将成绩率先公布,严重侵犯了学生的及时知情权。学生及家长要通过信息台得到自己本应得到的东西,并且要支付高额的查询费,这严重侵犯了学生及家长的财产权。另外,高考查分的高额收费,是凭借行政支撑的垄断暴利行为,其收费大大超过正常电讯利润明显脱离我国价格法规的规范。(编辑:李旭波)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王照重 尹训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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