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人关注的朗科起诉索尼公司专利侵权一案日前出现重大进展,昨日记者获悉,6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驳回了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提出的有关“管辖权异议”上诉,并裁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朗科公司诉索尼侵犯其闪存盘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外界认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这一举动将十分有利于“总部设在深圳、拥有丰富地区资源”的朗科公司,而朗科公司也未对此否认,“朗科公司对案件审理取得重大进展表示
欢迎,认为这将有利于朗科公司的知识产权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由于索尼提出的法院“管辖权异议”上诉已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而此属终审裁定,因此索尼必须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外界普遍关注拥有丰富诉讼经验的索尼公司能否拿出新的应对办法。
记者随后采访了索尼中国公司询问对此案件进展的看法,而索尼中国公司公关部人士的态度与之前如出一辙,“对于此案,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开展相应的法律手续。鉴于已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和出于对中国法律和法院的尊重,索尼不便对此发表任何评论。可以表明的是,作为索尼集团的基本原则之一,索尼在包括中国市场在内的全球市场都会尊重他人的专利等知识产权。”
案件回放
2004年8月13日,深圳市朗科公司向当地法院递交了一纸诉状,将日本索尼公司送上了法庭的被告席,朗科挑战世界巨头的行为一时间引发了广泛关注,被称为“国际巨头在华专利侵权第一案”。朗科公司要求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其闪存盘发明专利权———即“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并索赔人民币1000万元。
深圳中院在2004年8月18日正式立案受理,并根据原告诉状提供的线索,对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涉嫌在国内非法制造闪存盘进行了突击检查,同时依法封存了有关侵权证据。该案件原定于2004年10月28日第一次开庭审理,但后因索尼提出法院管辖权异议,认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权利审判索尼无锡公司的案件,要求更换法院。此案因而被迫延期。此后朗科公司称索尼公司正在采取拖延战术以获得市场回旋空间,但索尼公司就此概不表态。(编辑:盛秀华)
作者:新京报焦集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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