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市场 > 正文
 

民航提醒孕妇:怀孕32周以上乘机须开证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10:08 中国消费网

  随着暑期假期的到来,有少数孕妇准备在做妈妈前旅游或探亲。对此,国航有关人士提醒孕妇旅客:怀孕32周以上乘机前须开好证明,以免耽误行程。

  航空公司对孕妇乘机有着明确规定:对于怀孕32周或不足32周的妇女,除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外,都可以按一般旅客,放心乘机出行;但是,对于怀孕已超过32周的乘机孕妇,需要向航空公司出示孕妇乘机前72小时内填开的医院诊断证明书,并且要经过航空公司指
定医院盖章和医生签字,方能生效。

  如果乘机孕妇的预产期在4周以内,或预产期不确定,但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航空公司不予接受运输,以防在空运途中出现提前生产等问题,影响生产抢救,这是出于对孕妇旅客的母子生命安全考虑。(编辑:石淼)

  作者:新华网林红梅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