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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外国认证机构负责人将答中国试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2日 00:00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记者6月30日从国家认监委获得消息,国家认监委将于7月15日在上海举行外资认证机构、外国认证机构常驻代表机构负责人法律知识考试。

  此次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与认证认可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相关学习文件可在国家认监委网站下载;考试形式为开卷,试卷分中文、英文两个语种,各机构负责人可自由选择。国家认监委要求,各外资认证机构法人代表、各外国

认证机构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必须参加考试,若因故不能参加,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认监委将另行安排补考。

  据了解,举行这种形式的考试的目的在于促进在中国境内的各外资认证机构、外国认证机构常驻代表机构负责人深刻地理解和掌握中国认证认可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依法开展认证相关活动。

  作者:记者 丁莹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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