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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到580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 10:12 中国消费网

  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545元调整到580元。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今起调整今年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最低工资、失业保险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伤定期待遇5项标准,均将提高。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介绍,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不低于545元、每小时不低于3.26元,调整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80元、每小时不低于3.47元,分别增加

35元和0.21元。

  单位应另行支付的几项是不包括在最低工资中的,这几项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规定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企事业聘用的农民工。此外,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6.8元/小时提高到7.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从15.5元/小时提高到16.5元/小时。此标准包括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编辑:石淼)

  作者:新京报李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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