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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通州发改委败诉 物业不合理收费被责令退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 10:51 中国消费网

  由于向小区居民收取费用的标准超过了相关规定,北京通州馨通家园物业公司喜莱达物业公司被通州区发改委责令退款。该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该决定。记者昨日获悉,法院于近日驳回了物业公司起诉,维持了发改委决定。

  去年12月,通州发改委接到举报,称喜莱达物业公司在办入住手续时,不但收费高于政府定价,还巧立名目收取其他费用。

  通州发改委调查后发现,喜莱达物业向业主收取的装修垃圾清运费为每户200元,而合理价格应为20元,高于市价10倍。而电梯使用费、建档费和装修施工监管费等费用则属于自立项目收费,不在合理收费的范围。

  为此,通州发改委责令喜莱达物业修改价格违法行为,15日退还向业主多收的费用。喜莱达物业则表示,自己提供的服务已经得到了绝大多数业主的好评,建档费和电梯使用费是得到了业主认可的。通州发改委的决定程序违法,要求法院予以撤销。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已经得到了业主同意收费的证明,收费确实超过了政府的定价,发改委的决定应予以维持。(编辑:盛秀华)

  作者:新京报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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