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出境游的迅猛发展为旅游目的地经济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大大促进了中国出境游经营业务的发展和成熟。最近3年中国出境游经营者的规模增长了10倍,参与方式由政府计划指定向市场充分竞争改变。
最新统计显示,目前中国共有672家出境游组团社,经营者的规模达到2002年的10倍。去年全国出境旅游业务营业收入为184.03亿元人民币,已超过入境游,位列旅行社主营收入
的第二位,比2003年增长75.07%,增长速度居入境接待、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三大市场之首。
中国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27日表示,随着出境游经营者规模接连翻番,中国政府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公民出境游市场的规范管理。邵琪伟说,通过全行业努力,将最终形成一个政府有效监督、行业诚信自律,秩序规范的出境游市场。中国将研究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出境游市场的治理和规范。
截至目前,中国在这方面的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从2000年起,国家旅游局在境内外同时展开了整顿治理出境游市场秩序的攻坚战。2000年8月中国、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四国旅游部长召开会议,形成统一行动共识,开创了四国旅游部门联手,境内境外共同治理的先河。
2002年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工商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开展了“旅游市场打假打非的专项整治”工作。2004年国家旅游局还与公安部联手开展“春雷行动”,严厉打击了一批非法经营、无证经营、变相经营的中介机构和外国驻华机构,为合法出境旅游的主渠道扫清了碍。
据统计,去年共受理出境游投诉726件,为旅游者理赔金额为165.8万元。中国颁布的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从整体上强化了对旅游者权益的保护,包括对旅游者知情权、经济利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境外遇到特殊困难时的外交保护等。同时在出境旅游市场的监管方面,中国政府增强了对经营者的约束。国家旅游局调整了经营体系和管理格局,将管理重心下移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明确各省级旅游管理部门为本辖区出境游市场的第一责任人。至此,出境游市场基本形成国家、省、地级市三级监管体系。为了确保出境游健康、有序发展,中国旅游行业也创新了一些富有特色的管理办法和手段,如“名单表”的推出和使用,确保了旅游团队整团出入境的实施;为保护中国游客的利益,目的地国家或地区须“指定接待社”,由双方国家旅游部门认可,并要求不得随意更改行程和随意增加自费项目。鉴于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多有语言障碍这一现实情况,国家旅游局强调实行“出国游领队”的制度,并有专门的《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这一规章来规范组团社领队的行为。(编辑:石淼)
作者:新华网钱春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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