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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银行出假钞,我来支两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 09:50 中国消费网

  近日,上海静安区法院对一起“银行涉嫌支付假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证据不足之由,驳回了原告赵某的诉讼请求。上海市民赵某从中国银行上海西康路支行取出19000美元,转入上海另一家工商银行存储,却被告知有12张100美元的钞票是假币,银行当即予以没收并开具了收缴凭证。赵某认为假币是中国银行上海西康路支行支付的,因此起诉,要求中国银行上海西康路支行赔偿1200美元的损失(据6月23日《新闻晚报》)。

  这就是典型的怀疑银行流出假币困局,类似的事情已经在全国发生过多起,但一直难以解决,作为一个金融从业者,我建议,至少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想办法,防止银行流出假币。

  一是制度上不要强行规定柜员承担全部的假币风险,以免诱发其道德风险。曾经有报道(《齐鲁晚报》1月11日)说,一储蓄所主任自曝内幕称,有一部分从银行流出的假钞原因是银行柜员收到假钞后不愿承担损失,又有意当做真钞支付出来的。此种行为已经不只是职业道德问题,而是涉嫌违法了,一旦发现,应予严惩。不过要治本,银行方面还得改改“误收假币由柜员全额赔偿”的规定。因为既然现在假钞的伪造水平如此之高,假钞“骗过机器和人进入银行”的情况已经不可能杜绝,那么误收假钞风险实际上已经成为经营钞票这种特殊商品所应当承担的整体风险,银行把这种风险全部转嫁到柜员身上是不合理的。比方银行可以考虑设定一个合理的控制比例,柜员在此控制线以下误收的假钞,由“公家”消化。现在有的银行做法恰好相反,还取消了实行多年的假币没收奖励制度,这无疑增大了柜员道德风险的诱因。

  二是实行“现金收支两条线”,从技术上防止柜员将误收的假币用于支付。现在银行大多数都实行单人临柜的综合柜员制,现金收付均一人经手,无疑增大了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可以设置设备更为先进、鉴定技术水平更高的后台点验钞流程,所有收入的现金在未经过后台重新点验之前,不得用于支付。这样一来,既可以大幅降低银行流出假钞的可能性,也不至于对综合柜员制的高效性产生太大影响。(编辑:盛秀华)

  作者:新京报谢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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