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24日,美国农业部部长宣布,美国确诊一例新的疯牛病。我国迅速做出反应,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检验检疫部门继续加大监控力度,严防疯牛病传入我国。
截至目前,美国共诊断出两例疯牛病病例。自2003年12月美国华盛顿州发现第一例疯牛病病例后,国家质检总局与农业部联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畜牧、农牧)厅(局)以及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出《关于防止疯牛病从美国传入我国的紧急通知》,将
美国列入发生疯牛病的国家名录,禁止来自美国的牛及相关产品入境。通知要求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事实证明,我国目前基于科学风险分析基础上的有关疯牛病的检疫政策是行之有效的。国家质检总局将密切跟踪美国等疯牛病发生国家的动态,加强与OIE和有关国家疯牛病技术交流与合作,严格执行我国防范国外疯牛病传入的政策,保持我国无疯牛病地位,保护我国消费者以及畜牧业生产安全。
此次美国再次发现疯牛病后,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检验检疫部门继续按照通知要求,加大监控力度,严防疯牛病传入我国。
作者:记者 夏文俊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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