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人们对食品安全愈来愈重视,食品打假的力度也愈来愈大。仅去年上半年,全国质检系统就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2亿多元,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4000多件,移送公安机关57起。然而资料显示,这些案件中经审判的还不足一成。未判案件多是由于证据不足或知情人不配合所致。那么,食品打假取证为何这样难?知情人的心态到底如何呢?
一、怕报复。许多制假案是由违法单位的负责人所为,这些人一般都握有实权,而且
往往还有一定的社会关系网;再则一些执法单位和人员不能很好地为证人保密。这使得一些人畏于权势,瞻前顾后。因为害怕报复,所以即使有人知道内情,也不敢出面作证。某镇冷饮厂大肆造假,甚至可以说得上是明目张胆。打假人员在调查此案时,人们却避而远之,缄默不语。后调查得知,该冷饮厂厂长之父即是该镇党委书记,镇上许多要害部门的头头儿都是其亲朋好友,在镇上他们一手遮天。人们敢怒而不敢言,惹不起总躲得起。
二、讲义气。一些知情人与违法者有着不同寻常的关系,在案件调查中,他们讲哥们义气或是亲情友情,往往拒绝作证或提供伪证。某镇有一个制售“名酒”的酒厂,在这里,茅台、五粮液应有尽有,当质监部门突击检查时,该镇镇长却百般阻拦。事后调查取证时,该镇长也拒不提供情况。后来得知,该镇长与酒厂厂长是拜把子兄弟,生死之交。
三、有牵连。违法分子制假售假都是产供销一条龙。在这诸多环节中,参与的人为数不少,如果向这些人调查取证自然难上加难,因为他们怕拔出萝卜带出泥,自己也受牵连。如上面所述造假酒的镇酒厂,厂里的财务、生产、供应、销售等部门人员均知内情,可在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他们却都三缄其口,拒绝提供证据。
四、得好处。一些地方领导片面认为,造假可以繁荣地方经济,增加地方收入,于是便对造假者睁只眼闭只眼,甚至纵容包庇。归根到底是小集体或个人得到了一定好处。质监部门在查处某县的造假乳品厂时,当地的一些干部竟为制假者通风报信,以使制假者快速转移。取证时,这些人不但不提供证据,反而理直气壮地质问执法人员:“我们这个穷地方,不造假咋能富得起来?”原来,这个地方的财政收入竟有60%以上来自于制假售假。
以上知情人的四种复杂心态无不与自己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有识之士呼吁,打假部门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必须严格办案纪律,为证人保密,另外还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办案经费中列支一部分奖励那些积极举报违法行为者和作证者;而对那些知情不报或提供伪证者则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惩,以儆效尤。
作者:张军鹏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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