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福建省福鼎市管阳镇章峰村溪里自然村,记者站在山路上,俯瞰正在建设中的大坝,“这大坝就要砌到我们头顶再高一些的位置,到时候水位估计也会到我们现在站着的这个高度。围起来的水库就是要建个水电站。”村民李永罕向记者介绍。记者往前走,看到工地民工房门口挂着两块牌子,一块是“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公司金尖下隧洞项目部”,另一块是“宁德市水利电力工程局大坝工程项目部”。
记者围绕这个工程进行了实地采访。
荒诞之一 “一亩半”地上建个水电站
工地上机器隆隆,一派繁忙景象。有一施工人员告诉记者,这里原先住着一些村民,不久前拆除了大部分房屋,只剩下两三户没有拆。村民朱友义拿出一份《福鼎市金尖下水电站工程库区移民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协议书》(下称《协议》)给记者。记者看到,这份合同甲方为“福鼎市管阳镇重点扶贫项目建设指挥部”,法定代表人梁世云;乙方为福鼎市管阳镇章峰村溪里自然村移民户,户主:朱友义。按照协议,朱友义家在淹没区房屋一排,补偿费4万元;水田2.755亩,农地2.834亩,林地4.4亩,木竹716元,应得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共计21468元,总合计为61468元。村民们告诉记者:“这一户田地被淹得多,田地和青苗补得多,别人就没这么多了。”他们说,全村得到的征地与拆迁等各类赔偿加起来是163万多元,平均每户5万元左右。而投资商曾告诉村民,他们已经付给镇里用于征地和拆迁安置的费用362万元,但不清楚其余近200万元的钱花到哪里去了?记者向水电站的投资方中一位姓朱的老板证实时,对方以投资人总共有十多人不能擅自透露数字为由,没有正面证实村民们的说法。
据村民反映,要建水电站他们早就知道,但他们从来没见政府张贴过征地公告。政府还在没有事先通知村民的情况下突然断电,强行拆屋,导致许多村民流离失所。
记者随后来到管阳镇政府了解情况,管阳镇副镇长梁世云告诉记者,他主要负责拆迁安置工作。因为他家中有事,镇里派出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办主任汪正群和水利站站长朱乃光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两位干部向记者确认,金尖下水电站项目是2002年福鼎市确立的重点工程项目,也是管阳镇今年要重点抓好的16个工业项目之一,该项目设计装机容量5000千瓦,总投资2500万元,由一家从浙江温州引进的投资商投资建设。据村民统计,该项目共征用土地180余亩,其中溪里自然村占150多亩,涉迁人数142人,涉迁户数32户。
对没有公告即行征地一事,两位干部都没有否认,但申明镇里下发过通知。他们没有向记者出示所谓的通知。
那么,建设这一个水电站,征用农林用地180亩以上,征地批文又在哪里?记者通过福鼎市委宣传部协调,该市国土资源局终未提供相应的资料,也没指定人员回答这个问题。记者通过电话询问章峰村支书李启字。他说:“镇里说有批文,那就当作它有,但我从没见过。”
记者通过有关途径获得一份文件,从文件看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于2004年3月15日审批过福鼎市管阳镇章峰村一块建设用地,是否用于水库或水电站无法显示。“那应该就是批给我们建水电站的。”汪正群说:“章峰村并没有其他项目需要用地。”那么那块地批了多少面积,批文在哪?“具体数字只有领导知道,批文也不会在我们手上。”朱、汪二人均表示,他们会尽快找到材料提供给记者。但时过半个多月,其间曾经多次催要,记者至今仍未取得所谓的材料。
有意思的是,记者从所获得的《福建省人民政府文件》(闽政地[2004]92号)中看到,章峰村获批的土地仅有0.1057公顷(即1.5855亩)林地。也就是说,“福鼎市的重点工程”,就建在这“一亩半”的土地上。
荒诞之二 “重点扶贫项目”公章是借用的
与镇政府工作人员核对那份与村民签订的《协议》时,朱乃光、汪正群二位干部并无异议。他们说:为这个项目引进,镇领导历经了千辛万苦。
“镇里一直都告诉村民,这是一个扶贫项目,”有几位村民告诉记者:“既然是一个扶贫项目,怎么就没有考虑过安置村民在扶贫项目中就业?怎么就把我们拆得没地方住?”
为何要以“扶贫”的名义?有村民交给记者一份剪报。剪报上写着该镇的梁世云副镇长的解释:“‘重点扶贫项目建设指挥部’是此前当地政府为了加速山区农村地区脱贫致富的步伐而成立的一个挂在镇政府下面的机构,此间适逢金尖下水电项目招商引资成功上马,于是,由他担任总指挥的‘重点扶贫项目建设指挥部’便全面承担了该项目的协调和配套工作,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对涉迁农民的搬迁动员和补偿安置。”梁副镇长承认:“打着‘移民扶贫’的旗号也许会更容易得到上级政府部门以及涉迁农民的理解和支持。”
但在记者的采访中,管阳镇再也没提该工程与扶贫之间的关系。朱乃光、汪正群一致否认了金尖下水电站项目是个扶贫项目。记者问:金尖下水电站既然不是扶贫项目,为何《协议》的甲方却写着“福鼎市管阳镇重点扶贫项目建设指挥部”?汪正群主任楞了一阵,然后说:“当时公章来不及刻,就拿了这个暂用。”
荒诞之三 只管搬迁不管安置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村民们最难接受的是当地政府不负责任的补偿安置和粗暴的工作作风。
管阳镇政府按一排房屋4万元的补偿费买断了村民今后的出路,这个补偿费包括主房、共有厅堂、附房补偿费及做灶、新建房、搬迁、过渡房补助、撤离、运输等所有费用。汪正群主任说,这是他们根据当地的购买力计算的。“章峰那边地皮每一块大概是8000元,我们定3层,1层是8000块钱,这样一共是3.2万元,还有8000元作为搬迁费用,差不多了。”村民面对这个“差不多”的费用安排基本上表示无法接受。“他们算得真精到,那挖地基呢?”“3.2万元现在买材料都不够!”村民七嘴八舌地向记者诉苦,“征了我们的耕地,却还要把我们安置在村里,我们将来靠什么生存?”
“绝大多数村民自谋生路,用补偿得来的钱在福鼎市近郊租屋居住,村民有的打临工,有的无事可作。”村民李永罕说。“他们说在章峰村部那边的山坳给地皮让我们盖房,其实那边已经没有地了。”记者到现场观察,山坳里的杂地已经盖上了两排房子,这些房子现在只有1户人家是溪里自然村人盖的,但也是拆迁之前就有的。的确,已经建好的房屋四周都是耕地或是茶园,看不到有可盖房的地方。但汪正群主任说,地是有的,那些耕地或茶园可以拿那8000元出来买的。记者问:“买这些耕地,镇里能给他们办手续吗?”汪正群说,应该没问题吧?但村民们却说,所有盖房的都没有给正式手续,新的地更不用说了。
一个重大工程项目,不事先做规划,也没有科学的安置标准,造成农民流离失所,岂不荒诞?
村民李永好告诉记者,他们曾经集体向镇里提出申请,希望搬迁及青苗补偿标准应一视同仁,根据福鼎市其他村的标准或平均标准来执行;同时镇里划出一块地,按照正常标准卖给村民,这样既可解决居无定所的困扰,又可让村民就近找到就业的门路。但他说,“镇里并不愿采纳”。
荒诞之四 下游用水自行解决
“我是溪兜自然村的,我们在溪里自然村下游。我们这里离大坝有400米左右。上面水库的大坝一建好,我们的水就断了。全村人畜用水和农业灌溉就没水了。我们就此到县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反应,上面答应派人来尽快解决,但后来听说镇领导找县里说去了,人家就不来了。至于说了些什么,大家不知道。”李永弟说。
镇水利站朱乃光站长也证实,没有给下游村预留出水口。但他告诉记者,上面已经给这个自然村一次性4万多元的补助,用于到邻村引水的费用。村民们说,这一点钱什么也做不了。
记者了解到,库区里有个八福山自然村,山间正在开凿隧道,隧道一旦打通,那个村庄的用水将全部流入这个水库,他们的人畜和农业灌溉用水也和溪兜自然村类似,隧道上方的70余亩水田缺水,无法耕作。据说,该村村民也将问题反映到了市里,同样没有下文。(编辑:李旭波)
作者:市场报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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