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著名经济学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刘福垣表示,购买住房并非工薪阶层惟一选择,租赁其实更为合理。从理论上分析,这也许是对的。但是,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情况。你在济南、武汉租房可能更合算,但是在北京、上海租房能合算吗?况且,为了打击经济适用房的“骗购者”,北京已经拟定对经济适用房出租征收个人所得税,这可能会使得北京高昂的房租进一步上涨。
据说当下中国房地产市场的高涨行情,就像是电影《指环王3》中的那个魔戒,哪个城市套上它,就舍不得摘下。确实,除了普通市民,房价上扬满足了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中介机构、来自国内外的游资等多方利益主体的需要。然而,是谁造就了房地产行业的繁荣?这种繁荣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是谁从所谓繁荣当中受益?谁应该补偿利益相关者当中的受损一方?繁荣的房地产市场似乎给了我们答案,又似乎没有。
回顾历史可能会让我们更清楚地看待现在。在中国第一波房产资源改革中,权力发挥了最大的作用。1980年以后的实物分房已经是以职务为主要分房依据了。当然,我们也许不必去责怪这些既得利益者,他们只是制度的受益者。
当既得利益者完成了他们的原始积累时,我们看到,当年英国跑马圈地的故事便上演了。我记得曾经看到一位学者在一篇关于房地产市场研究的论文里面这样说,“只要有动迁存在,总会有住房需要,而且是持续的、大量的需要。政府非常明白这一点,房地产商则非常明白政府。”
当然,这其中也少不了给开发商提供贷款的银行。而其中最大的得益者恐怕非地方政府莫属了:GDP上去了,财政收入增加了,政绩有了。当然还有那些在历次寻租活动中被开发商们“活动”过的人。至于普通老百姓是否有房住,显然已经被“淡化”了———房地产市场化了嘛,虽然你没有分到房子,但是现在你可以买呀。当一些“合理”的逻辑被一些人反复传颂时,另外有些人肯定要遭殃了。这就是现实。
分税制之后,地方政府相应地就有了自己的利益和谈判能力。他们拼命地在税制之外增加自己的财政收入,增加提供本地公共产品的能力。一旦地方政府将经济利益纳入自己的目标函数,那么为了增加本地收入而采取种种手段干预市场经济以致扭曲竞争的现象自然不足为奇,在房地产市场上结成的政府、开发商、银行、中介机构的利益同盟就是最好的例证。
一个时期以来,“经营城市”的论调甚嚣尘上,各地政府乐此不疲,把经营城市扭曲为政府通过出售城市资源而获取资金收入。其实说“扭曲”,实在太婉转,实际上就是“拆房子倒地皮”,从中牟利。这哪里只是“错位”?
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大多数人的收入还很低。对于这些人来说,超越实际的现代化可能并不是福音,而是灾难。只讲市场,不讲社会公平和稳定,发展将不可持续。别忘了,社会的发展要“以人为本”,这个“人”包括富人,也包括穷人。过度繁荣的房地产市场背后是差距:收入的差距,身份的差距,意识的差距。学者口中的“差距”似乎是一个很中性的字眼,但是,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可能就是不可估量的代价。显然,房地产市场不是仅仅靠市场就能解释清楚的。
管清友(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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