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各地质量技监局积极采取措施以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对于不少农村的食品加工点,质量技监执法人员多数采取了查处取缔的办法。
笔者根据实际工作经验认为,对于农村的食品加工点,仅仅依靠查处取缔是远远不够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民生活的日益改善,他们对饮食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满足农民饮食生活的需要,也为了寻找一些新的赚钱门路,一些“有本事”的农民便开始就地经营一些食品小作坊。由于他们资金短缺、技术含量不高、工作环境简陋,再加上一些农民利用自家的庭院加工一些传统的小食品,没有办理相关的工商、卫生、税务等证照,所以,无论是做豆腐、粉条,还是做熟食、蒸馒头,都很难达到食品质量卫生相关法规的要求,正因为如此,不少此类食品加工小作坊便被有关执法部门冠以“黑窝点”的罪名,予以查处取缔。
笔者认为,对于农村的食品加工点,无论是证照不全,还是所加工的食品达不到标准,除了极个别属于故意坑害消费者以外,绝大部分都不应该简单地予以查封、取缔。因为那样做虽然简单,却会有损于农民的利益,一是从事食品加工的农民会失去赚钱的门路,二是农村消费者无法就近买到他们喜欢吃的传统小食品。相反,对于这些农村食品加工点,倒应该从不同的角度予以扶持。因为一些农民就是靠加工小食品而赖以生存的。证照不全的,应及时地帮助他们领取相关证照,使他们合法经营;设备、卫生条件落后的,应尽量想办法帮助他们筹集资金,协助他们更新设备,改善卫生条件。当然,对于技术、工艺不过关,检测手段不完善的,还可以利用监督部门的技术优势帮助他们进行技术培训,签订委托检验协议,使他们所生产的食品尽快达到安全标准。
所以,无论是食品打假也好,其他执法也罢,还是应该多一些“人性化”,少一些简单的机械执法为好。(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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