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辽宁名牌战略的实施,促进老工业基地经济结构的优化,6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合作备忘录》,在营造优良投资环境、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等13个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今后在开展中国名牌产品和质量免检产品评价工作中,将充分考虑辽宁的产业和产品结构,在产品目录的设置上向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等辽宁优势产业
的重点产品倾斜,使更多具备条件的辽宁产品成为中国名牌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据悉,截至2004年底,辽宁省共有5个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还有18个产品获得国家免检资格。
为了促进“质量兴省”和“名牌战略”的实施,目前,辽宁省已有7个市政府分别出台了名牌工作激励政策,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名牌培育、宣传、评价和认定工作,鼓励企业创建名牌产品,发展名牌产业。
由辽宁省质量技监局牵头制定的《辽宁省名牌战略发展规划》则明确了今后几年辽宁省名牌战略发展的目标和重点。其中,要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装备制造业基地、重要原材料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二大基地”、“三大产业”重点培育名牌。到2010年,辽宁要以15个中国名牌产品组成精锐团队,力争打造5个世界级名牌;选择200个辽宁名牌产品,组建团队,冲击50个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力争达到70个以上;省级名牌优胜劣汰,稳定发展在600至700个左右;创建特色农产品品牌100个;服务型品牌100个;形成10~15个在行业中处于领导地位的名牌产品,名牌产品的企业生产规模扩大1~2倍,省以上名牌产品群体的销售收入、利税和出口创汇总额占全省比例,要在现有基础上分别增加10%;全省重点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提高15%。
为实现上述目标,辽宁省质量技监局起草的《辽宁省深入实施名牌战略的工作意见》明确强调:推进名牌战略实施力度,要形成“四动”机制,即“指导企业,抓市场拉动”、“依靠省政府,抓各级政府推动”、“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抓骨干企业带动”、“协调各相关部门,抓社会互动”,使全社会形成培育名牌、创建名牌、保护名牌、宣传名牌、使用名牌的名牌意识。
作者:本报记者 孙 伟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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