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山东省质量技监局近日要求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开展粮食、棉花市场计量监督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这次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粮食、棉花市场实施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为:一是从事粮食、棉花收购、销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粮食、棉花市场经营者)是否配备了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器具,在用计量器具是否经过了计量检定,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
证书等。二是粮食、棉花市场经营者在粮食、棉花收购和销售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缺斤短两、仿造数据等坑害粮农、棉农的违法行为。三是原粮、成品粮定量包装商品生产、经销企业生产、经销的原粮、成品粮定量包装商品,其净含量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标注是否符合要求等。
这次专项监督检查的基本目标是提高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合格率,确保被检单位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达到100%,并力争3年内实现本行政区域内粮食、棉花市场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的目标,使违法计量、缺斤短两等坑害农民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粮食、棉花市场计量环境秩序得到有效改善。
山东省局要求各级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要把检查提高到保护农民切身利益的角度来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不走过场。通过检查,对计量工作较规范的粮食、棉花市场经营者,可给予扶持,并引导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计量检测体系;对没有配备计量器具的,要督促其尽快配备;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经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计量器具的,要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罚款;对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坑害农民或其他消费者利益的,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及时曝光。
作者:靳明义 范晓斌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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