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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全面推行打假责任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 09:33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云南省有关部门获悉,云南省政府与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就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签订了责任状。据了解,这是云南省政府和职能部门签订的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的打假责任状。

  据悉,该责任状明确规定,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建材、农资产品等违法活动整治工作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调查、
检查本辖区生产、加工、藏匿伪劣食品、建材、农资产品等违法活动,并依法严厉打击;在辖区内发现影响较大,或影响恶劣的大要案,及时报告云南省政府,对辖区内形成的区域性假冒伪劣食品、建材、农资产品生产、加工、藏匿等违法活动,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及时研究提出综合性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报告云南省政府,并在云南省政府的领导、组织、协调下,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综合整治。

  责任状中规定的“五不放过”特别引人关注,“五不放过”为:案件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对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应建议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处理而没有提出建议的不放过。

  据了解,该责任状有效期为1年,云南省政府将根据责任状的规定,对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有关方面人员在打假中的工作进行考核,并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惩。下一步,云南全省各级政府将和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签订此责任状。

  作者:记者 傅小冰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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