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刘孜向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上一纸诉状,状告了世纪春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时,她还向记者简述了她在购房期间因办理入住、验收与维修等问题与开发商出现的商品房买卖纠纷过程。与此同时,冯巩、胡可、叶蓓、江涛等十余位演艺界人士联合签名声援刘孜。《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在经过实际调查后,准备就此事举办一场百位明星联名呼唤建立和谐、诚信社会的大型新闻发布会。记者随即采访了当事双方。
刘孜:房屋验收时出现装修质量问题,越修问题越严重
刘孜提供的有关资料显示:
2003年8月,刘孜购买了由北京世纪春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并预售的“果岭里(Class)社区”××号商品房(精装修)。
2005年1月9日,刘孜按开发商的要求办理入住手续,在交齐了各种款项后,领到钥匙,随后与物业管理人员、开发商的工程师等进行房屋验收,但因发现诸多装修质量问题,刘孜未予通过,并留下钥匙给物业,要求开发商的精装部予以整修。然而,直至4月28日,原有的问题虽然被修过一次,却不但没修好,反而问题越发严重,刘孜无奈以书面形式致函开发商提出严正交涉,但依旧没有任何结果。
5月19日,刘孜再次看房时发现房间里没有任何施工迹象:一楼卧室地板由于长时间被水浸泡,已全部被撬起;卧室墙面始终在渗水;之前由于要查明事故原因,墙面凿开的两个大洞无人进行修复;一楼卫生间地面及墙面瓷砖全部脱落;卫生间的马桶被拖到客厅,没有进行任何保护;客厅局部出现发霉、长毛的现象……整个居室,一片狼藉。对此,随行的已经更换了的开发商的工程师表示,之所以长期未能修理是因为他们公司内部的诸如人士变动等问题造成这件事一直没人直接负责……愤怒至极的刘孜彻底放弃了让开发商继续维修的打算,决定诉诸法律。
开发商:你要是不满意,可以诉诸法律呀
在了解了整个情况之后,记者拨通了世纪春天的高层负责人李晨阳的电话,对话实录如下:
记者(以下简称记):
您好,想了解一下有关刘孜房子的事情……
李晨阳(以下简称李):
这个问题我认为是我们与刘孜对房屋买卖合约中的条款的认知有分歧。我们在合约上写得很明白,刘孜在办理完入住手续后,我们承担的是房屋维修的责任,而这里不是延期入住的概念。至于维修的周期比较长,主要是因为她的房子出现的问题比较复杂,是在建筑过程中由于打洞致使水管裂了,因此想找到渗水点很慢,要把地都刨了……
记:
办理入住应该是在业主验收房子之前还是之后?
李:
我们的合约上写的是先办理入住再让业主验收房子。
记:
那要是房子不合格怎么办?
李:
不合格?是按谁的标准?
记:
既然是业主验收,业主没有权利提出标准吗?
李:
当然不能按业主的标准!
记:
那为什么还要设置业主验收这个环节?那岂不是形同虚设?
李:
我们是按照国家的标准来验收的,这是有专业尺度的。
记:
请问像这样水管爆裂,渗得满屋子都是水的情况按照我们国家的标准是否能算合格?
李:
那……这个问题……我就没法回答了,很多问题是受很多条件制约的……都有相互关联的……不能一概而论……你要是不满意,你可以告我们呀,可以诉诸法律呀,反正我们合约上写得很清楚……你说对不对?
记:
对不对的,我只是记者,无权判别,只是对一件纠纷事件进行报道时我们需要知道双方的声音……
刘孜:我知道有人会说我炒作,但我管不了了
此后,记者又采访了刘孜,电话那头儿的她说:“刚才还有记者采访我时说她刚采访完开发商那边有个叫杜春的负责人,说他说我们这些明星两天没事闲得就要出来找个事炒作一把,还说我向他们要了一个天价的违约金。我真是很无奈。说实在的,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打击下,我都不会哭了,我现在面对这些人的时候,都能笑出来。我是提过违约金,但我是按照合约上的3%说的。更何况要钱根本不是我的目的,我这次起诉就根本没提要违约金的事。我就是要退房!”
话到正题,刘孜表示:“我这回是豁出去了,我知道有人会说我炒作,但我管不了了。我就是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不光是老百姓,明星也有很多困扰,像这买房子的事,为什么就那么多的纠纷呢?其实说白了就是开发商没有责任心。本来很简单的一件事,认真修理一下2月份就能修好了,拖到现在。更重要的是,我们不是盖房子的,很多东西我们也确实不懂,但他们是专家呀,明明看到房子在渗水,却非要告诉我说是屯积水蒸发两天就好了……当初要我们买房子的时候一天好几个电话,结果房子一出手就什么都不管了……明星怎么了?我们买套房子也不容易,我年初的时候就设计好好的把爸妈怎么接来住,房子怎么布置,可这房子就是怎么修也修不好,现在还成了这个样子,我心里也很堵……”
最后,刘孜也提到了《中国质量万里行》要为她以及千家万户受到委屈的人们“撑腰”的事,她说:“团结就是力量,不管是明星还是普通老百姓,为了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团结起来。我这回不是为了那几万块钱,就是要讨个说法,说我是‘秋菊打官司’,我就是了!”(编辑:王海蕴)
作者:北京青年报郑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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