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一、交集原则:如制定3个方案(如A、B、C),这三个方案在理论上须具备同时中出两个方案的可能性,方案间互不冲突,即:A与B能交集、B与C能交集、A与C能交集。交集原则是多个方案同时中出的必备前提条件,尽可能科学地将多个方案达成交集。
二、主打原则:每轮方案须有1-2个主打方案。主打方案其直选注数在100注(含)以
下、27注以上,当走势接近或超过极限时,可以高倍数介入,主打方案属于高利润型,通常做1-2个理论周期的计划。
三、极限原则:制定方案时,“当前间隔期数+计划期数”最低限度须达到历史最长间隔,最好超过历史最长间隔一定期数。例如:①“定位包号”方案:历史最长间隔为63期,则制定计划时,当前间隔期数+计划期数≥64期;②“六号组6”方案:历史最长间隔为53期,则制定计划时,当前间隔期数+计划期数≥54期。
四、余地原则:方案不能做满,每个方案须根据资金情况留有一定余地,如在计划内未中出,能有余地补充一定计划。
五、取舍原则:有些走势是机会,有些走势看似机会,实则陷阱,因此,制定方案时,不能轻易放弃机会,也不能兼顾所有的机会。为将风险降到最低,必定会错过一些机会。对于风险大或风险不可预计的走势,宁可错过,也不能轻易介入。
作者:林嘉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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