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提供破案线索,就奖励5万元!”这是去年广州摩登百货失窃百万元珠宝后打出的悬赏广告。而成都一珠宝店老板陈某无意中获悉该悬赏广告,当两个珠宝大盗带着近百万元的珠宝向他兜售时,他向当地警方举报,两个盗贼随即落网。但这5万元的悬赏金却迟迟不兑现。为拿到赏金,陈某将摩登百货告上法庭。近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缘起:被盗百万元珠宝,摩登百货悬赏5万
据《新快报》报道,2004年6月14日,摩登百货内一至六楼的贵重珠宝和名牌手表及服装均遭到不同程度的洗劫。整个商城损失折价149万元人民币,这是近年来广州百货业被盗损失最大的一次。案发后,摩登百货发出破案线索“悬赏令”,若市民所提供的线索确实有助破案将酬谢人民币5万元。
举报:大盗成都落法网,保安原是内鬼
2004年7月17日中午,四川成都的一间叫精美珠宝店的铺子来了两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他们向店老板陈某和工作人员付某兜售3枚男士铂金戒指,还神秘地称有很多珠宝可以卖。陈某和付某感觉这些珠宝来路不正,立即报警,警方赶往现场将这两名男子抓获。
经查,这两名男子正是制造广州百万元珠宝案的大盗,其中一名男子滕某案发前曾是广州市摩登百货公司的保安,吴某则是他的朋友。
争论:举报人上庭讨赏金,店家称无证据
这起特大盗窃案告破之后,陈某了解到有关悬赏金的事情,此后他便在家等候奖金的到来。然而,他左等右等却始终没有音信。在多次与摩登百货交涉未果后,陈某和付某将摩登百货告上法庭。
近日,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认为是自己发现了窃贼并报警才使窃贼落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原被告之间已经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赏金5万元。被告则认为原告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就是举报人,也无法证明他们提供了线索。针对被告的答辩,原告当庭出示了由成都市成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提供的盖有公章的举报证明。该案将择日判决。
头条小评
“讨赏金”利于社会诚信的建立
两个珠宝大盗的落网与原告自称的举报是否有关,法院自然会做出公正的判决。然而不论结果怎样,随着自己身边类似案例的增多,民众不难觉察,现如今“较真”的人真是与日俱增。为了“君子一言”走上法庭,不惜对簿公堂为自己讨说法的事情早已不是天方夜谭。应该看到,像陈某这种打官司“讨赏金”的行为是有利于整个社会诚信制度建立的。
尽管从政府到社会一直在大力提倡“诚信”,但由于我国的现状和客观条件所限,诚信尚未能够成为每一位公民的自觉行为,信用机制也还没能够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种情况下,教育公民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利,正是协助建立社会诚信机制的绝佳手段。当每位公民都知道法律就是诚信行为最大的靠山之后,建立起“诚信社会”也就成了水到渠成的事情。如果的确白纸黑字贴了悬赏告示,人家也确实提供了线索帮助破案,那就必须“一诺千金”。别说五万元,五十万、五百万也要兑现,不打折扣。(编辑:盛秀华)
作者:北京青年报曹晶晶 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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