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早上爬山,有两个公园的清洁工在山顶相遇,一个用湖南普通话说:你好!另一个用四川普通话回答:你好!
心里蓦然一动。他们在家乡和邻居打招呼应该不是这样的。首先他们不会努力用普通话来互致问候;另外问候的内容可能不同,大多是吃了没有,到哪里去之类。
城市生活在改变一个人的习惯。这些习惯的形成有赖于公共知识。
公共知识这个概念最早是一个叫刘易斯的哲学家于1966年在《习俗论:一个哲学研究》中首先提出来的。1976年,经济学家阿曼又把它用于博奕论的研究。公共知识探讨的是一个群体的人们对某个事实“知道”的关系。
换句比较通俗的话说,公共知识讨论的是知识的共享性和传播层次的问题。我们现在对于公共知识的理解可能简单化了。例如,公务员考试中,那些所谓“公共知识”的试题,实际上无非是汇集了各科的一些基本常识而已。公共知识作为一个学术概念,它关心的是知识的“关系”和“结构”问题。
如果你知道了艾滋病并不通过空气传播、也不通过皮肤接触传播这一知识,你可以坦然地和艾滋病人握手、进餐。但是就一个社区而言,关于艾滋病的知识不一定是公共知识。尽管这个知识是正确的,但不等于这个社区的居民都知道它是正确的。社区里可能出现对艾滋病人歧视的现象,其原因就在于一个正确的知识还没有为大家所共享。
所以,公共知识是这么一种知识,不仅在一个群体中每个人都知道这个事实,而且每个人都知道其他人知道这个事实,并且其他人也知道其他人都知道这个事实……,它可以无限分层地传播、“知道”下去。
在这个意义上,一个城市文明的建设过程,其实也是公共知识的建立和传播过程。不同的城市有不同风俗习惯,不同的行为方式和言语方式,它们的形成就是基于对公共知识的默认。
一个农村人来到深圳工作,看见别人见面,或者打电话,第一句通常是“你好”,他过去也许不习惯这种方式,但是现在他知道了,他也知道其他人都知道,都能接受;所以他再见到别人,也说“你好”,不会担心有什么问题。
深圳人不关心别人的隐私,也不喜欢相互之间借钱,这可能与深圳的移民特点和流动性有关。内地的传统街坊、同事之间,这些可能是一种习惯,但是到深圳也这样干,就会比较尴尬。只有当他融入这个城市,进入到了这个城市的公共知识系统,他也会接受这种方式。
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让正确的知识,通过有效的传播,为社会更多的人所共享,成为公共知识。例如,在城市的道路上,汽车应该主动让行人,只有当这种知识成为一个公共知识以后,行人才敢在车流中坦然地穿过斑马线。光是行人知道还不行,他还必须知道所有的司机都知道,否则,他永远会左顾右盼。
我有的时候很纳闷,在“严打”期间,为什么一些犯罪分子偏偏要顶风作案呢?后来我琢磨,可能是那些人根本不接触公共资讯,或者没有机会和能力接受公共资讯。例如来自广西某山村的“砍手党”,好多连自己的名字都不写,如果这样,警方凌厉的宣传攻势对他们是不是在对牛弹琴?
作者:五文弄墨◎孙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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