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通告,公布了与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自现在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工作,以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特别是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利用互联网发布的虚假广告。6类虚假违法广告将成为这次专
项行动打击重点。这6类广告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
有关部门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或互联网络等形式,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予以曝光。对被处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时录入工商企业信用监管系统,采取警示、年检时重点审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公开曝光其违法行为、降低信用等级等监管措施,必要时进行跨地域联合监管或重点监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通告发布后,仍然继续从事虚假违法广告宣传的,工商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理。凡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宣传,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由司法机关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据介绍,按照《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工商机关对此次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将采取有力措施,对严重或典型虚假违法广告进行重点打击。信息产业、卫生、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医药管理等部门也将采取相应的行业管理措施,从源头上加强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治理。(编辑:李旭波)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何永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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