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省物价局昨日出台了《湖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应针对景区不同情况实行分类作价,并对门票提价的间隔期、调价听证制度、门票优惠减免范围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此次新出台的规定将从7月1日起实施。
票价协调会每年一次
昨日,省物价局还公布了38个纳入全省门票价格协调名录的游览参观点(景区)(名单见文后)。按照规定,这些参观点(景区)若需调整门票价格,应在上一年度第四季度将其门票价格调整计划、调整理由等情况提交全省门票价格协调会议,由会议提出协调意见,作为价格主管部门调价的重要依据。
全省门票价格协调会议定于每年第四季度召开。
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应多于1/3
按规定,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年度游览参观达到30万人次以上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的城市公园等门票价格的提高,应实行价格听证制度。听证会中,消费者代表比例应高于1/3,并保证一定比例的外地消费者代表参会。
起码隔3年才涨一次价
新办法明确规定,门票价格上调的频率不得低于3年,门票价格文件应在执行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若遇到“五一”、“十一”、春节,应在执行前两个月向社会公布。
物价部门同时强调,对公益性强的城市公园、纪念馆、博物馆和展览馆,面向全部游客的临时展览,加价次数年度内不得超过两次,累计加价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
另外,不得区别中外游客、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不同的门票价格。
对1.2米以下儿童免票
新办法规定,对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免门票;对凭有效证件的学生、现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等,可按规定实行半价优惠;其中公益性强的城市公园和纪念馆、博物馆和展览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儿童、学生团体、现役军人、70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应实行免门票开放。包含宗教活动场所在内的游览参观点(景区),对凭有效证件的职业宗教人士应实行免门票通行。
旅游团免票不许太多
此外,为了防止虚高定价、推销劣质景区等行为,物价部门还明确了对旅游团队的门票优惠幅度。对保护性开放及不可再生旅游资源,按国际惯例实行16免1,年终结算最高不突破10%;对商业投资兴建的人文、人造景观,城市公园、纪念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公益性景观,以及其他竞争性强的旅游资源,可实行10免1至10免1.5,年终结算最高不突破20%。(编辑:李旭波)
作者:星辰在线·长沙晚报章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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