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节能灯和床上用品被及被芯两项产品的比较试验结果。测试表明,部分节能灯产品质量难以令人满意,消费者反映的“节电不节钱”问题存在。被、被芯类商品纤维含量标注问题突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节能灯测试是中消协委托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的,共测试了25个样本。节能灯光通维持率高低,是影响节能灯使用寿命的重要因素,光通维持率越高,节能灯维持
正常发光状况的时间越长,质量越好。国家推荐性标准规定,节能灯在点燃2000小时的光通维持率不得低于80%。25个样本中,有6个样本的光通维持率低于80%,有6个样本达到85%以上。这说明,消费者评价节能灯“节电不节钱”的现象在一些产品中仍然存在。测试还表明,一些节能灯实际发光颜色与明示的发光颜色不符,并且同种颜色的节能灯同时点燃时,会造成消费者视觉不舒适和疲劳。
被及被芯产品是中消协委托中国商业联合会针棉织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测试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标识问题。22个样本中,只有7个样本的标注内容完全正确,2/3的样本标注存在问题。有11个样本不标注纤维含量或纤维含量标注不规范,还有个别样本没有标注产品名称、产品等级,个别样本甲醛含量较高。(编辑:李旭波)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吕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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