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北京市工商局召开广告专项整治大会,北京市工商局局长张志宽表示,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等6类违法广告是今后查处的重点。
近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问题较为突出,其中虚假、夸大广告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今年1至3月份的监测结果显示,北京地区23套电视节目、7套广播节目、5家网站、13家报纸,3个月发布的37501条涉及医药和医疗用品类广告中
,违法的有1007条。
据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欧树芳介绍,目前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出现了一些新特点。例如,未按照规定标明审查批准文号,不科学地发表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宣传治愈率和有效率,误导消费者;发布《广告法》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规定不得发布的药品广告,如精神药品,治疗肿瘤、艾滋病的药品,计划生育用药等。同时,在批准文号上“动手脚”的违法广告近期逐渐增多。
据北京市工商局局长张志宽介绍,去年,北京市工商系统人工监测广告183万条,全市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600余件,罚没款1700多万元。今年,北京市工商局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列为打击商业欺诈行为的重点内容,今后将重点查处以下6类违法广告:一、在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以消费者、患者、专家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广告;二、药品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广告;三、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的广告;四、保健食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的广告;五、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的广告;六、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编辑:李旭波)
作者:中国消费者报贾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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