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不合格水进小区被业主起诉
朝阳区珠江绿洲家园的生活用水被检测出氟化物超标后,朝阳卫生局依然发放卫生许可证,允许开发商向小区提供不合格用水。为此,小区业主提出诉讼,状告朝阳卫生局违法行政。记者昨日获悉,朝阳法院判定朝阳卫生局违法行政。在案件审理中,朝阳卫生局当庭撤销了已下发的卫生许可证。
珠江绿洲家园业主董先生说,他是2003年12月份入住珠江绿洲小区的。他发现小区的饮用水没有达到北京市生活用水标准。而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水样进行检测的结果也支持了他的看法,该结果显示“送检样品低位水氟化物含量为1.07mg/L,超过国家标准。”
然而,令董先生想不到的是,朝阳卫生局拿到该结果后,依然向开发商下发了卫生许可证,允许开发商继续向小区供水。为此,董先生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朝阳卫生局下发的卫生许可证。
朝阳卫生局在法庭上提出的辩护意见称,珠江绿洲小区位于朝阳区三间房乡,该乡应属农村地区,根据《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规定,二级生活饮用水氟化物含量只要不超过1.2mg/L就可以算做是标准水质。朝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测结果也认为该饮用水已达到二级以上水质要求。据此,朝阳卫生局核发了卫生许可证。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朝阳卫生局承认作出该行政行为不妥,当庭自动撤销了已下发的卫生许可证。而原告董先生并没有因为朝阳卫生局的认错而撤诉,他转而要求法院确认朝阳卫生局违法行政。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当水样被注明应查明原因复检时,朝阳卫生局应复检后再下发卫生许可证。但朝阳卫生局擅自以《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排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发放卫生许可证,具有极强的随意性,应属违法行政。(编辑:刘洋)
作者:新京报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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