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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票销售政策:七月起汽油票兑换退差价(05-26 11:1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 11:12 中国消费网

  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5月24日凌晨下调汽油价格。记者从中石化北京石油公司了解到,根据该公司新的油票销售政策,今年第二季度汽油票的使用截止日期到6月30日。从7月1日起至7月31日办理2005年二季度汽油票兑换手续(票面兑换日期为7月15日,为方便广大用户,兑换时间提前到7月1日)。超过兑换期,油票作废。

  由于新政策规定,兑换油票时需按兑换日油票销售价格办理补、退差价手续。若原购
买的油票价格高于兑换日的油票销售价格,用户可得差价;若原购买的油票价格低于兑换日的油票销售价格,用户需补足差价。从7月1日起,消费者可以凭第二季度汽油票领取相应差价退还,如兑换日汽油价格不变,则消费者可以根据汽油品种不同,得到0.12-0.14元/升的差价退还。(编辑:刘洋)

  作者:北京青年报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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