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显示:马女士向本报63190000反映:她通过一服务中心雇了一名月嫂照顾刚满月的孩子,却发现其健康证已过期,再去医院检查时却是转安酶偏高,她认为这是服务中心单方面违约。
雇主:月嫂上岗前健康证已过期
马女士说,今年2月17日,她通过北京月嫂爱心服务中心海淀甘家口分部雇佣一名月嫂来照顾一个多月的孩子。
“当时他们推荐了一名中年妇女田某。”当马女士签下协议,交了一个月的费用2000元后,却发现其健康证已于2月11日过期。因为用人比较急,马女士便决定等田某上岗后再去医院补办证。
28日上午,马女士将田某带到望京医院检查,却因转安酶偏高而无法办健康证,她由此担心与肝炎有关,因此将田某辞退,前后不到7天。
“服务中心给我推荐了一个健康不合格的月嫂,这属于他们单方面违约,所签的合同应算无效。”马女士遂向北京月嫂爱心服务中心提出全额退款的要求。
服务中心:7天工资应该照付
“全额退款是不现实的,田某毕竟在他们家工作了7天,这几天的工资得给。”服务中心一负责人范女士说,按照协议,7天以内,应按照每天100元支付工资。
范女士说,田某的健康证是2月11日过期的,当时正值过年,要检查也得等年后。而这时马女士刚好过来雇人,田某还没来得及检查。
她认为,转安酶偏高有很多原因,也有可能是太过劳累或吃了油腻的东西所引起。
田某被辞退后,他们又为其做了检查,已转安酶恢复正常,现在也拿到了健康证。
消协:合同违约应另外索赔
对于服务中心要扣除月嫂7天工资的回答,马女士表示不愿接受,因此双方一直僵持到现在。昨天,马女士拨通了消协的电话。
海淀区消协工作人员郝先生认为,田某毕竟付出了劳动,理应获得报酬。如果马女士觉得月嫂爱心服务中心处事不当,可另向其提出索赔。“如果最后双方还是无法协商,马女士可以到法院去起诉。”(编辑:盛秀华)
作者:新京报汤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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