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有机绿茶是消费者比较喜欢的一种茶饮料。然而,河南省郑州市的消费者却在商店内发现该绿茶内飘浮着肮脏的异物。出现问题后,作为生产厂家办事机构的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驻郑州办事处本应给消费者作出合理的解释,然而,该办事处一位负责人竟撂出一句:“这种现象很正常,每年都有这样的事”。对用户提出的索赔问题,称“再赔他几瓶不就行了。”对这种不以为然的做法,经销店的刘先生气愤地说:“没有见过对消费者这么不负责任的生产厂家。”
据刘先生介绍,今年3月18日,一对青年人来到他在郑州市经三路的小超市买饮料时,发现了这瓶有问题的娃哈哈绿茶。当时,这对年轻人大吵大闹,说刘先生的店里卖的是假货。
记者在刘先生提供的这瓶娃哈哈有机绿茶中看到,该绿茶为500毫升绿色塑料瓶包装,瓶身上贴着印刷清晰精美的标签,标签上醒目的标着QS质量安全标志、有机茶标志和娃哈哈商标,标签上还清楚地写着“本产品由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潍坊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制造”,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为“20060129\20050130”。透过精美的外包装,瓶内出现的却是令人作呕的东西:浑浊的水中,大量絮状的污物飘浮在里面,晃动瓶子,污物如烟似絮,仿佛一只只毛茸茸的蝙蝠或一粒粒拖着长长羽状尾巴的小蝌蚪。
发现问题饮料后,刘先生当即给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驻郑州办事处取得了联系。在刘先生的多次催促下,该办事处派业务员到刘先生的店里看了看就走了。此后,刘先生又多次联系,办事处始终没有给他任何答复。“一个多月了,我连个说法也讨不回来。”刘先生无奈地向记者诉说。
4月26日,记者拨通娃哈哈郑州办事处电话,该办事处负责人所作的解释是:此类问题每年都发生过,而且其他厂家也有,并不稀罕。对刘先生提出赔偿要求,该负责人答复是:“再赔他几瓶不就行了。”
作者:本报记者 孙中杰 邹小克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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