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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代收出现问题难处理 寄快递需约定接收方式(05-24 14:00)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 14:00 中国消费网

  近日,上海市消保委接到有关快递服务的投诉呈上升趋势,纠纷往往产生于他人代为签收,责任难以认定。市消保委为此昨天发出消费提示,快递托运单上应写明收货人及联系方式,明确约定接收方式,贵重物品选择保值快递。

  家住无锡的消费者王女士向上海市消保委投诉,今年4月初她将一台手机送到上海维修部维修,修好后,维修部根据她的要求通过某快递公司将手机及配件快递至无锡。可是当王
女士打开由单位保安代为签收的快递包裹,却发现包裹内只留下手机的外包装,手机不翼而飞。由于约定不明确,在进行经济赔偿问题上双方各执己见。

  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快递服务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应选择讲诚信、售后服务好的大公司;二是快递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等应在委托时写明,价值较昂贵的物品要保值,以便明确责任;三是一定要在托运单上写明收货人以及电话等联系方式,以方便快递员碰到意外情况与收货人及时取得联系。(编辑:盛秀华)

  作者:i时代报郑木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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