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曾经报道过的三幼儿误入城铁护网两人受伤事件,昨天又有新进展。被城铁列车剐伤后导致右眼失明的小涛,将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起诉至西城区人民法院,索赔22万余元。
2004年6月27日9时40分,6岁的小涛和两个小朋友从昌平的暂住地,前往城铁13号线龙泽站至西二旗区间的K16公里处,从开裂的护网进入城铁线路,3人爬上路基边坡在轨道线路
边玩耍时,被由龙泽站驶往西二旗站的城铁2039次列车右侧受流器剐伤头部和胸部,经999急救中心诊断,小涛开放性颅脑损伤、头部多处骨折出血、右肺挫伤、右眼失明。另一名男孩也被剐伤。
在起诉书中,原告认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对开裂的护网有管理和维护的法定职责,但该公司却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了小涛误入轨道受伤造成右眼失明的严重后果,地铁公司对此应负有完全的责任。事件发生后,地铁公司只支付了部分医疗费,拒不支付全部医疗费用及损失。因此小涛请求法院判令地铁公司支付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补助等共计227078元。
记者从地铁部门了解到,目前还未收到法院传票。北京市公安局2002年9月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铁路安全管理的通告》,严禁翻越、穿越封闭的护栏、隔挡等进入城铁线路;严禁在封闭区段内穿行、停留。但仍经常有人翻越护网,还有些不法分子切割护网,小男孩就是从被切割开的护网处钻进轨道的。
地铁公司表示,对这一案件他们尊重法院的判决。(编辑:盛秀华)
作者:北京青年报李罡 王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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