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市一家医院为患者李某施行腹腔手术时,竟将手术纱布遗忘在李某腹中,这一忘就是近9年。5月13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医院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合计4万余元。
1996年4月,李某因病到被告医院就诊,并于当日接受手术,手术后李某经常感觉腹部疼痛,四处求医,但一直没有找出病因。2004年11月,李某再次因腹部疼痛到另一家医院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医院因失职将纱布遗留在患者李某的腹腔内,对此该医院应承担全部过错责任,故判决该医院赔偿李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及其他费用合计4万余元。(编辑:盛秀华)
作者:江淮晨报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