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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投诉)海口“城中坟”现象透视(05-16 11:21)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 11:21 中国消费网

  2004年底,海口市荣膺“中国人居环境奖”,当年国内仅有3个城市获此殊荣。然而,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记者日前在海口市郊采访时发现,海口市乱葬乱埋现象十分严重,大量耕地、林地被坟墓侵占。

  据统计,目前海口火化区火化率只有30.2%,乱葬坟墓达5万个。人们可以使用的土地资源日益减少,海南省殡葬改革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城中坟”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
“绊脚石”。“城中坟”现象背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是人们脑袋中的观念作怪、还是有关部门的管理无方?是立法滞后,还是殡葬业垄断让穷人死不起?铲除“城中坟”的阻力究竟在哪?

  海口市乱埋乱葬墓地5万个

  4月17日,记者来到海口市面前坡村,看到居民区附近有很多坟墓。据介绍,以前这一带是村里的耕地,一些坟墓坐落其间。随着城市的发展,耕地变成了住房用地,村民们纷纷在此建房,形成了现在的状况。目前村里住有600多户村民和一些流动人口,但是与村民为邻的坟墓就有300多座。许多村民房屋的旁边都有墓地,有的甚至被几个坟墓“包围”。一幢住宅楼门口仅10米的距离,就有一座坟墓,两个5岁左右的孩子在坟前玩耍。坟前小道刚好是居民必经的通道,墓旁还堆着一小撮烧过的香烛。

  接着,记者来到海口市滨濂村金山小区后面的一块墓地。这里有1000多个坟墓,四面毗邻居民住宅。密密麻麻的坟墓像“馒头”一样一眼望不到头,最大的一座占地足足有30平方米。

  在海甸岛三庙居民区旁的一块空地里,见缝插针地竖起上百个坟墓。府城镇朱云路省技工学校后面,一块3000多平方的地里也密密麻麻地立着上百个坟墓,有的紧挨着水井、菜地和居民住宅。

  最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在气象局大院内,三座巨大的坟墓耸立着,占地近百平方米……

  记者采访过程中,听到许多住在墓地附近的居民大吐苦水:与坟墓为邻虽然已经习以为常,但心里还是很不舒服。许多房子建成后不敢住,只好当出租屋便宜租给外地打工者。而租住的居民反映,他们是没有办法才住在这种“鬼地方”。白天还不怎样,最难过是晚上。特别是孩子们,一到晚上就缩在屋里不敢出去。

  海南省民政厅福利事务处副处长邢谷师透露,海口市现在大约有20多个乱埋乱葬点,共有约5万个坟墓,且全部是土葬,主要集中在海口市的城中村和海口周边村庄。

  “城中坟”现象背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作为省会城市,海口乱埋乱葬在全国是个特例。据分析,“城中坟”现象主要由四方面的原因造成。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很多城中村有自然形成的小型葬区。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不能算是公益性公墓,实际上属于乱埋乱葬。记者在滨濂村金山小区采访时,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先生告诉记者,这里现在堆积起来的坟墓足足有上千个,据说最早的有清朝时期的,附近居民多年来都将过世的老人葬在这里。居民们认为祖祖辈辈都埋在这里,已经约定俗成,根本没有意识到它违反了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立新坟的人不觉得不妥,结果坟墓越来越多,而且还在增加。

  二是人们的观念陈旧。内地城镇火化已司空见惯,但在海南,大多数人死后仍选择土葬。山坡、田地边坟墓随处可见,大量占用土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邢谷师介绍,海南目前还属于殡葬管理的改革时期,火化和土葬两种形式并存。火化比率严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人们的观念密不可分,旧丧葬习俗根深蒂固。住在海甸三庙一块坟堆前的廖女士说:“前两年,我也将过世的老人葬在这里,一是遵从老人的遗愿,二是沿袭传统观念,如果将老人火葬,怕人家说我不孝顺。”

  三是经济条件制约。困难群众为省钱,成为“城中坟”现象的重要原因。近年来殡葬行业价格一再抬高,一些不法经营者大赚黑心钱。从事中高档木材制作多年的于老先生向记者揭出骨灰盒的实价。标价5000元的“乌木盒”,是用硬杂木制成,只不过外面上一层黑漆而已,单从材质上看价值不过几百元。“龙宫盒”标价2430元,成本多说不会超过600元。标价9800元的“鲁清山玉雕盒”,用的是最廉价的玉石,成本加雕工不应超过1500元。而“米黄玉全雕盒”使用的黄田玉,出厂价应不超过3000元,标价却为12800元。

  气象局大院内,三座巨大的坟墓耸立着

  据了解,海口市靠近海边的树林地带,目前有10000多个墓点。乱埋乱葬一般都在晚上偷偷进行。经济较为困难的村民认为就近埋葬,地不用花钱。据《海南特区报》报道,一名五保户老婆婆患病死亡后,其亲戚朋友为省钱,竟把老人土葬在海口市的中心地区。邢谷师介绍,在我国,长期以来大部分殡葬服务项目均由殡仪馆、火葬场、公墓经营管理部门提供,由于行业的特殊性,竞争相对较小,价格相对偏高,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四是殡葬立法、管理制度相对滞后。《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虽然颁布,但相应的实施细则没有配套,所以海口市监察部门无法采取强制性的执法措施,遇到乱埋乱葬现象只能采取引导和劝阻。另一方面,市民遇到类似情况不知道该向什么部门举报。

  海南“殡葬革命”任重道远

  海口市内坟墓与民居同处现象在全国来说独一无二,确实违反了殡葬规定。海南完成“殡葬革命”任重道远。

  周恩来总理曾提出,由保留遗体到不保留遗体,是殡葬习俗的“第一次革命”;由保留骨灰到不保留骨灰,是“第二次革命”。第一次革命即“土葬”改“火葬”,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第二次革命即“树葬”、“海葬”、“草坪葬”等环保、卫生、新颖的丧葬方式。

  据报道,目前海口市整个殡葬监察队仅有16名队员,而且没有执法处罚权,只能靠苦口婆心的说服工作。不少市民对这项工作认识不够,往往与监察人员发生矛盾。虽然政府部门和大部分市民都认为乱埋乱葬影响城市文明形象,但没有强硬的政策很难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广州市在这方面有值得借鉴的地方:市郊建墓会立马被强制搬迁,修墓人会被处罚。

  业内人士认为:应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殡葬的有关规定,改变土葬习俗,在全省城镇实行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厚养薄葬,节俭办丧事。应加强地方性立法,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等身后一律火葬(少数民族干部视情况而定);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树立科学发展观,鼓励群众为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绿水良田;加强公墓规划建设管理,规范殡葬用品产售,实行“以人为本”的一条龙服务,把殡葬业办成公益服务事业,避免成为暴利行业。

  邢谷师说,海南省已出台《海南省殡葬服务单位规范管理办法》,规定运尸、遗体冷藏、火化、骨灰寄存、公墓的定型墓等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由各市县民政局会同物价部门根据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其他自主选择的服务项目如公墓的艺术墓型的收费标准,可实行市场调节价。殡仪馆不得向丧户强制推行服务项目、丧葬用品或捆绑消费;公墓单位不得强制客户在本墓区安葬或不准客户迁走骨灰。对不在殡仪馆购买骨灰盒的丧户,不准加收任何费用。对城镇低保户、农村特困户的丧葬费用要实行减免。(编辑:李旭波)

  作者:新华网海南频道王英诚 郑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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