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道路拥堵,40多分钟就应该回到天津老家的北京律师庞标,却用了近两个小时才走完京津塘高速全程70公里的路程,但是他却被按照正常标准收取了通行费。庞律师认为,高速公路如果达不到高速通行标准应减收或者免收通行费。在他的要求被拒绝后,5月9日,庞律师向北京市大兴区法院红星法庭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华北高速向他返还当日所收车辆通行费的一半。庞律师说,他希望这是一起公益诉讼。
据庞律师说,4月14日晚7时03分,他驾车从北京经京津塘高速公路赶往天津老家,当时是从大羊坊入口领取了通行卡,入口处工作人员对车辆正常放行,并没有告知路上可能会堵车。但是车通过收费站后,很快就被堵住了。大约被堵了一个小时后,车流才勉强动起来,本应在晚8点之前就回到天津老家的庞律师,却在当晚8点40分左右才到达杨村出口。在天津杨村出口,庞律师向收费站的工作人员提出:“路堵成这个样子,你们还照收25元的通行费合理吗?”收费员的答复是:无论堵多长时间,都照常收费,不缴费不能通行。
庞标缴付了25元车辆通行费后。在5月9日以当天的车辆通行卡为证据,向法院起诉。把京津塘高速公路的经营者———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对于庞标律师的起诉,华北高速方面的说法是:4月14日晚7时10分,出京17公里处有一辆大货车掉入了边沟,需要断路处理。得到信息后,华北高速联系北京交通台及在路边电子牌上进行了播报,庞标是在得到断路通知前进入收费口的,所以收费员不可能告知。被告方面还认为:在我国法规上,并没有高速公路达不到高速通行水平应减收或免收高速费的规定。(编辑:盛秀华)
作者:北京青年报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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